发明名称 空气炸锅(AF10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炸锅(AF10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烹饪食物的电器。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其整体外形。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5.本外观设计产品为相似设计,其中设计1为基本设计,设计2为设计1的相似设计。
申请公布号 CN30398467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2.28
申请号 CN201630411250.4 申请日期 2016.08.23
申请人 宁波科帅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孙文华
分类号 07-02(10) 主分类号 07-02(10)
代理机构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0 代理人 王桂名
主权项
地址 315318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梅川西路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