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人偶(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人偶(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娱乐玩耍。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视图中所示形状、图案、及二者的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740431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7.06
申请号 CN201630072847.0 申请日期 2016.03.15
申请人 陈灿彦 发明人 陈灿彦
分类号 21-01(10) 主分类号 21-01(10)
代理机构 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100 代理人 刘婉
主权项
地址 515835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北湾村望海北路1巷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