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化学回火的玻璃板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玻璃板,该玻璃板具有不含硼和锂的玻璃组成,该玻璃组成包含以相对于玻璃的总重量表示的重量百分比的以下各项:65%≤SiO<sub>2</sub>≤78% 5%≤Na<sub>2</sub>O≤20% 0≤K<sub>2</sub>O<5% 1%≤Al<sub>2</sub>O<sub>3</sub><4% 0≤CaO<4.5% 4%≤MgO≤12%;以及小于1的(CaO/MgO)比。本发明对应于一种容易化学回火的钠‑硅型玻璃组合物,该玻璃组合物比铝硅酸盐玻璃更适合于大量生产,并且因此是以低成本可获得的,并且具有接近于或非常类似于在现有大量生产中已经使用的组成的基础玻璃/基质组成。 | ||
申请公布号 | CN10606824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1.02 |
申请号 | CN201580011455.6 | 申请日期 | 2015.03.31 |
申请人 | 旭硝子欧洲玻璃公司 | 发明人 | T·兰布里彻 |
分类号 | C03C3/087(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3C3/087(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谭冀 |
主权项 | 玻璃板,所述玻璃板具有不含硼和锂的玻璃组成,所述玻璃组成包含以相对于玻璃的总重量表示的重量百分比的以下各项:65%≤SiO<sub>2</sub>≤78%5%≤Na<sub>2</sub>O≤20%0≤K<sub>2</sub>O<5%1%≤Al<sub>2</sub>O<sub>3</sub><4%0≤CaO<4.5%4%≤MgO≤12%;以及小于1的(CaO/MgO)比。 | ||
地址 | 比利时卢万-拉-讷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