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装置的材料和包括其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 |
摘要 |
具有高发光效率和长寿命的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装置的材料以及包括其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所述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装置的材料由下列式1表示。式1<img file="DDA0001072325060000011.GIF" wi="876" he="631" /> |
申请公布号 |
CN10612924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1.16 |
申请号 |
CN201610643292.X |
申请日期 |
2015.10.28 |
申请人 |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糸井裕亮;高田一范;松冈光进;上野雅嗣;坂本直也;中野裕美;赤司信隆;三宅秀夫;金秀兰;坂本亚沙美;渕胁纯太 |
分类号 |
H01L51/00(2006.01)I;H01L51/50(2006.01)I;C07D307/91(2006.01)I;C07D333/76(2006.01)I;C09K11/02(2006.01)I;C09K11/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1L5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周丹;王珍仙 |
主权项 |
一种由式1表示的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装置的材料:式1<img file="FDA0001072325030000011.GIF" wi="858" he="619" />其中在式1中,X<sub>1</sub>为O或S;Ar<sub>1</sub>和Ar<sub>2</sub>各自独立地为取代的或未取代的具有用于形成环的6至30个碳原子的芳基、甲硅烷基、卤素原子、氘原子、氢原子、或取代的或未取代的具有用于形成环的10至30个碳原子的且包括氧原子或硫原子的二苯并杂环基团;Ar<sub>3</sub>和Ar<sub>4</sub>各自独立地为甲硅烷基、或取代的或未取代的具有用于形成环的6至30个碳原子的芳基;L<sub>1</sub>和L<sub>2</sub>各自独立地为直接键联、或为选自甲硅烷基和取代的或未取代的具有用于形成环的6至30个碳原子的亚芳基的二价基团;L<sub>3</sub>为选自甲硅烷基和取代的或未取代的具有用于形成环的6至30个碳原子的亚芳基的二价基团;n为0至3的整数;m为0至4的整数;且n+m≥1。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