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头部佩戴型图像显示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头部佩戴型图像显示装置。本发明涉及具有环视和透视功能且小型、轻量,外界视野大、低耗电且电子像的亮度高,易于使用的头部佩戴型图像显示装置,由显示元件、目镜光学系统、目镜窗、目镜窗保持部(2)、框体、以及用于将这些全部固定在使用者头部(M)的支持部(10)构成的头部佩戴型图像显示装置(1),框体覆盖显示元件,目镜窗保持部(2)将目镜窗保持在使用者的视野内,目镜光学系统形成显示元件显示的显示图像的虚像,目镜窗是向使用者的眼睛射出形成该虚像的光束的窗,构成目镜窗保持部(2)的部件在从所述目镜窗朝向根部10mm以上的范围内,除了一部分的突起,在该使用者的视轴方向上的投影截面的宽度在4mm以下,具有环视功能。 |
申请公布号 |
CN195728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5.02 |
申请号 |
CN200580015910.6 |
申请日期 |
2005.02.22 |
申请人 |
奥林巴斯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杉原良平;井场阳一 |
分类号 |
G02B27/02(2006.01);G02B6/04(2006.01);H04N5/64(2006.01) |
主分类号 |
G02B27/02(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纶伟 |
主权项 |
1.一种头部佩戴型图像显示装置,其至少由以下部分构成:显示元件;目镜光学系统;目镜窗;目镜窗保持部;框体;以及用于将这些全部固定在使用者头部的支持部,其特征在于,框体覆盖显示元件,目镜窗保持部将目镜窗保持在使用者的视野内,目镜光学系统形成显示元件显示的显示图像的虚像,目镜窗是向使用者的眼睛射出形成该虚像的光束的窗,构成目镜窗保持部的部件在从所述目镜窗向着根部10mm以上的范围内,除了一部分的突起,在该使用者的视轴方向上的投影截面的宽度在4mm以下,具有环视功能。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