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棉花田的除草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棉花田的除草组合物,由活性组分嘧草硫醚与精喹禾灵、高效氟吡甲禾灵、烯草酮及精稳杀得除草剂中的任意一种组合而成;二者的重量比为1∶20-20∶1。本发明的组合物可按照公知的方法配制成乳油、油悬浮剂等。具有高效除草效果、除草谱宽、用量少、低残留、对作物安全、低成本和对环境污染小、用量少、使用方便等特点。 |
申请公布号 |
CN10159587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12.09 |
申请号 |
CN200910144093.4 |
申请日期 |
2009.07.10 |
申请人 |
赵邦斌 |
发明人 |
赵邦斌;丁云好;姚海波;王龙;方江升 |
分类号 |
A01N43/60(2006.01)I;A01N43/54(2006.01)I;A01N43/40(2006.01)I;A01N41/12(2006.01)I;A01P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N43/6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合肥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宣圣义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棉花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活性组分嘧草硫醚与精喹禾灵、高效氟吡甲禾灵、烯草酮及精稳杀得除草剂中的任意一种组合而成;二者的重量比为1∶20-20∶1。 |
地址 |
230088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39号鲲鹏国际广场3-102号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