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更换筷头的筷子
摘要 可更换筷头的筷子属中式用餐餐具,尤其涉及夹持饭菜的筷子。特点是筷头、筷身分置,筷身比筷头长,筷头紧紧固定在筷身上。与背景技术相比,其优点是节约材料,特别是减少木材消耗,装卸方便,避免筷头污染,保持清洁、卫生,还可省去摆放筷子的筷架。
申请公布号 CN2852867Y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1.03
申请号 CN200520140044.0 申请日期 2005.12.22
申请人 姚建华 发明人 姚建华
分类号 A47G21/10(2006.01) 主分类号 A47G21/10(2006.01)
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周宗如
主权项 1.可更换筷头的筷子,其特征在于筷头(1)、筷身(4)分置,筷身(4)比筷头(1)长,筷头(1)紧紧固定在筷身(4)上。
地址 243003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一村五栋4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