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香烟盒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香烟盒。所述香烟盒包括盒体,所述盒体包括烟盒容纳槽和打火机容纳槽,烟盒容纳槽用于容纳装有香烟的烟盒,打火机容纳槽用于容纳打火机,所述香烟盒还包括限位机构,限位机构用于阻止放置在打火机容纳槽中的打火机从打火机容纳槽中脱离。上述香烟盒中,由于限位机构将打火机限制在打火机容纳槽中而不脱离出来,因此能够将香烟与打火机一起随身携带,避免忘记携带打火机的情况出现;从而,在从烟盒中取出香烟后,可以直接使用打火机容纳槽中的打火机点燃,便于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205682421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1.16 |
申请号 |
CN201620540587.X |
申请日期 |
2016.06.06 |
申请人 |
邵国俊 |
发明人 |
邵国俊 |
分类号 |
A24F15/18(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4F15/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郭俊霞 |
主权项 |
一种香烟盒,包括盒体,所述盒体包括烟盒容纳槽和打火机容纳槽,所述烟盒容纳槽用于容纳装有香烟的烟盒,所述打火机容纳槽用于容纳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烟盒还包括限位机构,所述限位机构用于阻止放置在所述打火机容纳槽中的打火机从所述打火机容纳槽中脱离。 |
地址 |
213000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延政东路5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