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人车各行其道的路口 |
摘要 |
一种人车各行其道的路口。利用现有城市交通路口的四车道、六车道、或八车道,不拆房、不扩大路面,就用原有的路口地面,作为行人行走道,从东西南北四方向来的行人,均可随意通过;在原有路口地面上,建造方形凹边路面高架通道(称第二层),方形凹边路面高架通道四周各有一个上坡道、一个下坡道、一个右转道口,专供非机动车行驶;在第二层上面,建造第三层方形路面和四周各有一个向上凸阶通道,这四个向上凸阶通道,呈圆弧形,并互相连通,在方形路面四周均有上坡道和下坡道,每一个向上凸阶通道,有一个下坡道,专供机动车行驶,从而实现人车分流、各行其道,不要红绿灯,可以右转、直行、左转、调头,畅通无阻,迅速通过。 |
申请公布号 |
CN201047047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4.16 |
申请号 |
CN200720106670.7 |
申请日期 |
2007.02.26 |
申请人 |
林财勇 |
发明人 |
林财勇 |
分类号 |
E01C1/04(2006.01) |
主分类号 |
E01C1/04(2006.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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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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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人车各行其道的十字路口,就用原有十字路口的地面,作为行人行走道;在原有十字路口地面上,建造用于专供非机动车通行的第二层方形凹边路面高架通道,和第三层方形路面,并在方形路面的四边,各有专供机动车行驶的向上凸阶通道,其特征是在第二层方形凹边路面高架通道四周,各有一个上坡道、一个下坡道、一个右转道口;在第三层方形路面四边,也各有上坡道、下坡道。 |
地址 |
310012浙江省杭州市翠苑一区58幢2单元4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