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视频直播的监控方法及监控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视频直播的监控方法及视频直播的监控装置,该监控方法包括:以预定监控频率采集在预定时长内视频直播平台中视频观看用户的数量以及观看用户交互数据的数量;对视频观看用户的数量以及观看用户交互数据的数量进行分析处理,确定针对该视频直播平台的监控分析结果;判断监控分析结果是否满足预定的异常判断条件;以及若判断监控分析结果满足预定的异常判断条件,确定视频直播平台在预定时长内的直播视频存在非正常内容。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分析视频平台中各类情况下的数据变化,从而达到迅速且及时地判断出视频直播平台在预定时长内的直播视频是否存在非正常内容的目的,为视频直播平台的健康合法的运行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
申请公布号 |
CN10587277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17 |
申请号 |
CN201610383885.7 |
申请日期 |
2016.06.01 |
申请人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跃红 |
分类号 |
H04N21/442(2011.01)I;H04N21/478(2011.01)I |
主分类号 |
H04N21/442(2011.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11330 |
代理人 |
张筱宁 |
主权项 |
一种视频直播的监控方法,包括:以预定监控频率采集在预定时长内视频直播平台中视频观看用户的数量以及观看用户交互数据的数量;对所述视频观看用户的数量以及所述观看用户交互数据的数量进行分析处理,确定针对该视频直播平台的监控分析结果;判断所述监控分析结果是否满足预定的异常判断条件;以及若判断所述监控分析结果满足预定的异常判断条件,确定所述视频直播平台在所述预定时长内的直播视频存在非正常内容。 |
地址 |
100088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D座112室(德胜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