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通过以光源与导光构件之间的最小化的空气间隙,将光源相对于用于背光的导光构件放置,来有效地利用来自该光源的光线。该导光构件设置在液晶面板的背面。该光源向该导光构件的侧表面发射光线。该光源排成行并固定在一块电路板上,而该电路板固定在导光构件上。
申请公布号 CN100470325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3.18
申请号 CN200510005538.2 申请日期 2005.01.20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石和优;滨田哲也
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
代理机构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龙哺;张浴月
主权项 1. 一种具有背光照明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导光构件,设置在液晶面板的背面;以及多个光源,向该导光构件的侧表面发射光线,其中,在不将所述光源安装在具有与所述光源的电极相接触的电极的电路板上的情况下,通过安装该光源于所述导光构件的多个开口部分中,将该光源固定到所述的导光构件处,并处于这样的状态:露出接受驱动该光源的电功率的电极,以及具有与所述光源的电极相接触的电极的电路板被安装在所述导光构件上。
地址 日本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