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交易方法和运用交易方法的计算机系统及应用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交易方法,以支付保证机构保障支付,转移登记机构维护买方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从而促进交易和流通,以及这种交易方法的应用、运用这种方法的计算机系统。与“支付宝”、跟单信用证或类似的工具相比,能够处理服务性质的交易、长期交易,可以化解恶意履行风险、履约能力风险等。
申请公布号 CN10159914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2.09
申请号 CN200810038670.7 申请日期 2008.06.06
申请人 万德洪 发明人 万德洪
分类号 G06Q20/00(2006.01)I;G06Q30/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Q20/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可以促进流通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a)买卖双方约定特定的款项由第三方保证支付,这里的第三方称为支付保证方,卖方是服务或货物的提供者,并以此向买方收取费用,涉及的买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指买卖,既包括涉及所有权转移的交易,也包括提供服务的交易;(b)买卖双方约定买方的权利义务可以凭买方单方的意志概括转移,并由第三方负责概括转移的登记和通知,并登记相应的基础交易合同,这里的第三方称为转移登记方,转移登记方和支付保证方可以是同一机构,通知的形式取决于对转移登记方的选择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转移登记方主动通知、卖方通过转移登记方主动查询;(c)买方先将一定的款项打入支付保证方指定账户,或者买方取得支付保证方的信用,或者买方向支付保证方提供人或物的担保,或者卖方先将一定的款项打入支付保证方指定账户,或者卖方取得支付保证方的信用,或者卖方向支付保证方提供人或物的担保,使支付保证方同意收到买方的付款指示时支付基础合同约定的款项给卖方,简称代付承诺,或者使支付保证方同意收到买方的赔款请求时支付基础合同约定的款项给买方,简称代赔承诺,支付保证方提供保证根据买方的付款指示付款的保证单据,简称保付单,支付保证方提供保证根据买方的赔款请求付款的保证单据,简称保赔单,保付单和保赔单统称保证单,买方或卖方打入的款项包含到支付时的孳息低于支付保证方保证支付的款项,即基础合同约定的款项时,称为基于赔率的担保,等于或大于支付保证方保证支付的款项时,称为基于资金的担保,支付保证方基于买方或卖方的信用作出担保,称为基于信用的担保;(d)支付保证方发出保证单之后,卖方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提供货物或服务,简称赔付保证的交付;(e)买方主导赔付,确定对保证支付款项的处理,简称行权:(e1)约定期限届满之前,买方可以指示支付保证方到期时向卖方代为支付,简称付款指示,付款指示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个买方发出的付款指令、买方设置的提款密码、支付保证方制作并由买方交付的提款单,也可以是一个买方签署的准予付款的凭证,也可以是一个买方签署的收到货物或服务的凭证,还可以是支付保证方向买方发送的支付询问的确认回复,也可以是一个默示,基础合同可以约定到期未作任何表示视为发出付款指示,简称默示支付,也可以约定到期未作任何表示 视为未发出付款指示,简称默示拒付;(e2)如果支付保证方给出的是保赔单,买方可以在约定期限届满之前提供基础合同约定的证明文件向支付保证方发出赔款请求;(f)支付保证方根据付款指示向卖方支付约定款项,或者根据赔款请求向买方支付约定款项;(g)约定期限届满之前,买方可以将基础合同约定己方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第三方,在转移登记方登记,凭登记凭证在资金支付保证方进行变更,第三方取代自己获得对支付保证方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登记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原买方和新买方一起实际到转移登记方登记、原买方出具转让证明给新买方并由新买方持证明自行到转移登记方登记、原买方通过电子方式设定或转移登记方提供一个变更文件或变更码并由原买方转移给新买方以便新买方利用变更文件或变更码通过电子方式完成登记、向新买方交付载明转移登记条款的文件以便新买方条款登记转移,在资金支付保证方进行的变更可以由转移登记方代为处理,新买方可以再次进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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