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激光探测车辆安全自控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动车安全自动控制领域。由激光探测器(1)、反馈信号接收器(2),综合信息处理器(3)、执行机构(5)组成。行驶时速大于50km时,激光探测器(1)和反馈信号接收器(2)进入正常的路况监测状态。激光探测信号区(C)内一旦有障碍物(D)对探测信号的反射,反馈信号接收器(2)便把该信号传输到综合信息处理器(3),该系统结合监测的行驶状况信息作出判断,下达相应的“措施指令”,由执行机构(5)执行减速或刹车制动。以避免主动交通事故的发生。 |
申请公布号 |
CN201086704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7.16 |
申请号 |
CN200720155358.7 |
申请日期 |
2007.07.17 |
申请人 |
韩庆业 |
发明人 |
查世林 |
分类号 |
B60T7/12(2006.01);G01S17/93(2006.01) |
主分类号 |
B60T7/12(2006.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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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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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激光探测车辆安全自控装置,包括激光探测器(1)、反馈信号接收器(2),综合信息处理器(3)、执行机构(5);其特征在于:激光探测器(1)可以是连续激光器,也可以是脉冲激光器,和同反馈信号接收器(2)安装在车辆前端便于激光探测和反馈信号(8)接收的位置;激光探测器(1)发出的激光探测信号区(C)内若有障碍物(D)出现,激光探测信号便被反射,产生反馈信号(8),被反馈信号接收器(2)接收转化成可以被综合信息处理器(3)识别的信息,传送到综合信息处理器(3)内;综合信息处理器(3)与车速传感器(4)相联接,全程监测车速状况,一旦接收到反馈信号接收器(2)传输的反馈信号,即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并下达相应的措施指令,该措施指令包括点刹减速和刹车制动,均由执行机构(5)执行;执行机构(5)与车辆制动踏板(7)相连接,通过驱动车辆制动踏板(7)执行综合信息处理器(3)下达的措施指令。 |
地址 |
452391河南省新密市平陌镇平陌村三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