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无人机摄像头及摄像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无人机摄像头包括主体和镜头,主体的第二面或第三面上设有定位孔,第二面和第三面上分别设有安装位,第二面和第三面平行且垂直于第三面。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摄像装置,摄像装置包括无人机摄像头、底座和定位件,无人机摄像头设于底座之上,底座包括底板和两个支板,两个支板垂直的设于底板的两端,两个支板上分别设有圆形通孔,两个支板上还设有条形通槽,两个安装位分别与两个圆形通孔配合,安装位与圆形通孔可以相互转动,定位件穿过条形通槽与定位孔连接,定位件可沿着条形通槽上滑动。本实用新型的无人机摄像头及摄像装置结构简单、调节方式简单、固定方式可靠、使用寿命长。 |
申请公布号 |
CN20579290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2.07 |
申请号 |
CN201620488226.5 |
申请日期 |
2016.05.25 |
申请人 |
狼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谢泉 |
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史明罡 |
主权项 |
一种无人机摄像头,包括主体和镜头,所述镜头从所述主体的第一面上延伸而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的第二面或第三面上设有定位孔,所述定位孔垂直于所述第二面或所述第三面,所述第二面和所述第三面上分别设有安装位,两个所述安装位正对,所述第二面和所述第三面平行且垂直于所述第一面。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虹路世贸广场B座16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