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具(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灯具(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照明。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左视图与右视图对称,仰视图不常见,所以省略左视图与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721471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22
申请号 CN201630194718.9 申请日期 2016.05.23
申请人 李波 发明人 李波
分类号 26-05(10) 主分类号 26-05(10)
代理机构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代理人 汤东凤
主权项
地址 528400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新兴工业园新民楼第4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