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安全警示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安全警示灯,包括底座、上盖、密封条、发光体、控制板和开关,其中底座的底面设有弹性卡扣,在底座中还设有凹槽,凹槽两端设有簧片,上盖扣在底座上后形成一个密闭的空腔,控制板和发光体位于空腔中,开关通过导线连接在簧片和控制伴之间。使用时,安全警示灯挂在使用者腰间或固定在自行车车身上,控制板控制发光体发出带有规律的光芒,达到随时警示他人,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的作用。其整个结构简单、携带方便、实用效果好,真正具有全天侯状态下的安全警示作用,可适合于各种人群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200949783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9.19 |
申请号 |
CN200620137318.5 |
申请日期 |
2006.09.22 |
申请人 |
林俊红 |
发明人 |
林俊红 |
分类号 |
F21S9/02(2006.01);F21V21/08(2006.01);F21V5/02(2006.01);F21W101/023(2006.01);F21Y101/02(2006.01) |
主分类号 |
F21S9/02(2006.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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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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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安全警示灯,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上盖、密封条、发光体、控制板和开关,所述底座的底面设有弹性卡扣,在底座中还设有凹槽,凹槽两端设有簧片;所述控制板设于底座中;所述发光体连接在控制板上;所述开关设于底座的底面,开关通过导线连接在簧片和控制伴之间;所述上盖扣在底座上,上盖和底座之间形成一个密闭的空腔,控制板和发光体位于空腔中;所述密封条位于上盖和底座的接触面上。 |
地址 |
351100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汀岐村顶林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