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基于粒径分布的重金属污染底泥处置方法
摘要 一种基于粒径分布的重金属污染底泥处置方法,属于污染底泥的治理修复技术领域,包括以下步骤:(1)对重金属污染底泥进行筛分,获得卵石、粗砂、中砂、细砂以及泥组分;(2)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标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标准对重金属含量、浸出液中重金属浓度的不同要求,设定判定条件;(3)对上述各种粒径的底泥组分进行重金属含量检测分析,按照顺序进行判定和处置。本发明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治理原则,结合底泥的粒径分布特征和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水平以及具备的处置途径条件,因地制宜,将主要处置方式模块化、程式化,便于借鉴和操作,操作简单,便于实施,解决了目前重金属污染底泥处置方式系统性的情况。
申请公布号 CN10480357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24
申请号 CN201510232860.2 申请日期 2015.05.08
申请人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发明人 康兴生;马涛;杜鹏;刘剑;顾俊杰
分类号 C02F11/00(2006.01)I 主分类号 C02F11/00(2006.01)I
代理机构 济南日新专利代理事务所 37224 代理人 王书刚
主权项 一种基于粒径分布的重金属污染底泥处置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骤:(1)对重金属污染底泥进行筛分,获得粒径大于4.75mm的卵石,粒径为1.18mm~4.75mm的粗砂,粒径为0.5mm~1.18mm的中砂,粒径为0.075mm~0.5mm的细砂,以及粒径为0.075mm以下的泥组分;(2)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标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标准对重金属含量、浸出液中重金属浓度的不同要求,对污泥处置标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标准进行分类,同时设定如下判定条件:条件1:某种重金属含量低于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条件2:某种重金属含量低于土地利用标准要求,所述土地利用标准包括CJ/T309‑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J248‑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和GB/T24600‑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条件3:某种重金属含量低于CJ/T249‑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标准要求;条件4:某种重金属含量以及按照HJ/T299‑200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浸出后浸出液各种重金属浓度低于CJ/T314‑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标准;条件5:按照HJ557‑201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浸出后浸出液中某种重金属浓度低于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条件6:按照GB/T15555.12‑19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浸出后浸出液中某种重金属浓度低于CJ/T290‑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标准要求;条件7:按照GB5058‑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后浸出液中某种重金属浓度均低于GB5058‑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的要求;条件8:治理项目所在地具备危险废物焚烧或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处置场所或条件;条件9:按照GB5058‑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后浸出液中某种重金属浓度低于GB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标准》的要求;(3)对步骤(1)中各种粒径的底泥组分进行重金属含量检测分析,结合步骤(2)中的条件按照以下顺序和方法进行判定和处置:如果各重金属含量满足条件1要求,则按GB14685‑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和GB14684‑2011《建筑用砂》标准作为建材或土壤直接资源化利用,否则按条件2进行判定;如果各重金属含量满足条件2要求,则按土地利用方式进行处置,否则按条件3进行判定;如果各重金属含量满足条件3要求,则按混合填埋方式进行处置,否则按条件4进行判定;如果各重金属含量满足条件4要求,则按水泥熟料生产进行处置,否则按照HJ557‑201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对底泥组分进行浸出,浸出液中各重金属浓度按条件5进行判定;如果浸出液中各重金属浓度满足条件5要求,则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否则按照GB/T15555.12‑19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对底泥组分进行浸出,浸出液中各重金属浓度按条件6进行判定;如果浸出液中各重金属浓度满足条件6要求,则按单独焚烧进行处置,否则按照GB5058‑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底泥组分进行浸出,浸出液中各重金属浓度按条件7进行判定;如果浸出液中各重金属浓度满足条件7要求,则对底泥组分进行稳定固化,直至其满足条件5后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否则按条件8进行判定,且处置前后均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如果满足条件8要求,则按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或GB30485‑200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处置;否则按照GB5058‑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底泥组分进行浸出,浸出液中各重金属浓度按条件9进行判定;如果浸出液中各重金属浓度满足条件9要求,则按危险废物进行填埋处置,否则对底泥组分进行稳定固化,直至其满足条件9后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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