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机动车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机动车,该机动车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光源,并且至少一个第一前灯透镜(3001、3002、3003、3004)(与第一光源关联)在机动车前部的中间三分之一处结合到机动车的保险杠中并且包括由透明材料制成的特别地磨光按压成型的单块体。该单块体包括至少一个光通道和光传导部分,该光传导部分具有至少一个光学有效的光出射面。该光通道包括至少一个光入射面,具体地是光学有效的光入射面,并且在通向光传导部分的过渡区中弯曲,以便通过使光从第一光源进入或照射到第一前灯透镜的光入射面而将该弯曲段表现为光暗边界。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37683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1.09 |
申请号 |
CN201180058329.8 |
申请日期 |
2011.11.11 |
申请人 |
博士光学欧洲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D·弗德斯克;W·温特泽尔 |
分类号 |
B60Q1/18(2006.01)I;F21S8/12(2006.01)I;F21V5/00(2015.01)I |
主分类号 |
B60Q1/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武晨燕;迟姗 |
主权项 |
一种机动车,包括前保险杠、至少一个第一光源和在所述保险杠的中间三分之一处结合到所述保险杠的至少一个第一前灯透镜,该第一前灯透镜包括透明材料的坯件模压成型的单块体,其中,该单块体包括至少一个光通道和光通路段,该光通路段包括至少一个光学操作性的光出射面,其中,光通道包括至少一个光入射面并且经由弯曲段进入光通路段,从而通过使光从第一光源照射到第一前灯透镜的光入射面而将弯曲段成像为明暗边界。 |
地址 |
德国诺伊施塔特(奥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