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智能提醒系统及智能提醒方法 |
摘要 |
一种智能提醒系统,包括有一电子装置及一安装于所述电子装置的智能摄像头,所述智能摄像头包括有:侦测模块,用于侦测一用户的至少一只眼睛或一双眼睛的眼睛注视方向;所述电子装置包括有:判断模块,用于判断侦测模块侦测的眼睛注视方向是否符合一注视标准;及提醒模块,用于在所述眼睛注视方向不符合所述注视标准时提醒所述用户调整身体姿势。本发明还进一步揭示了一种智能提醒方法。 |
申请公布号 |
CN10603363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0.19 |
申请号 |
CN201510120424.6 |
申请日期 |
2015.03.19 |
申请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武汉)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东波 |
分类号 |
G08B21/24(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8B21/2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34 |
代理人 |
薛晓伟 |
主权项 |
一种智能提醒系统,包括有一电子装置及一安装于所述电子装置的智能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摄像头包括有:侦测模块,用于侦测一用户的至少一只眼睛或一双眼睛的眼睛注视方向;所述电子装置包括有: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侦测模块侦测的眼睛注视方向是否符合一注视标准;及提醒模块,用于在所述眼睛注视方向不符合所述注视标准时提醒所述用户调整身体姿势。 |
地址 |
430205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特一号富士康科技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