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溜冰鞋与滑板可互为转用之运动器具,其特征为,包括一具有前后两对滚轮之溜冰鞋及一块具有适当厚度之前后两垫块与扣件于其上之无滚轮长形板,将该前后两对滚轮自溜冰鞋上拆下后,分别藉上述之扣件卡设于上述长形板之前后两垫块之上,使之成为滑板之运动器具者。2﹒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运动器具,其特征为,该长形板之前垫块内挖设凹口,以便转换为滑板使用时,该溜冰鞋前对滚轮上所配备之皮套扣,可资容纳于其内的构造者。3﹒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运动器具,其特征为,该长形板后垫块之后缘挖设环状槽沟,以便装上后一对滚轮时,该滚轮固定架之突出后缘的一部份可以伸入其内者。4﹒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运动器具,其特征为,该长形板上所设之垫体为具有弹性者。5﹒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运动器具,其特征为,该溜冰鞋及滑板上用以固定之元件均以蝶形螺帽固定以便装拆时均可以吾人之徒手为之者。6﹒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运动器具,其特征为,该长形板上之扣件乃包括一贯穿或埋设于长形板上之螺丝,一短臂上具有一穿设在螺丝上之螺孔的倒L型扣板及可将滚轮组件以扣板卡固于垫块上之蝶形螺帽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