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窗户元件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54766 申请公布日期 1983.11.16
申请号 TW07225820 申请日期 1983.01.04
申请人 希尔玛.罗斯模斯.尼尔森 发明人 希尔玛 罗斯模斯 尼尔森
分类号 E06B1/04 主分类号 E06B1/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由金属廓形件及将该金属廓形件保持在一起的塑胶发泡体构成之窗户元件,其特征在于作窗架(1)用时,其截面大致呈长方形,而内面之外部略斜以利排水,由截面看,它至少由二个以上之廓形元件(3)(5)(7)构成,其一(3)具大致呈U形之截面,并有向内弯折超过90的边缘突缘(9a)(9b),而一个(5)(7)则大致呈U形,但有一部分形成斜部(6),且具有向内折弯超过90度之边缘突缘(lla)(13b),朝向着上述第一元件(3)之边缘突缘(9a)(9b);而在作窗框用时,则由截面看系呈T型,由二个廓形元件构成(20)(22),其(20)大致呈长方形,其一长边之中间部分除去,剩余之部分设:有纵向延伸之边缘突缘(24a)(24b),向内弯超过90度,而其另一个(22)则大致呈U形,并具纵向延伸之边缘突缘(26a)(26b),向内弯折超过90度,且面向着上述元件(20)之边缘突缘(24a)(24b)。2.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用来作窗架之窗户元件,其特征在该第二廓形元件由中间部分成二部分元件(5)(7)各设有向内弯之边缘突缘(11a)(13a)在该二突缘间可以将一窗户片嵌人或就地成型。3.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或第2.项之窗户元件,其特征在该二边缘突缘系设置成互相隔一段距离,以防止热传递。4.如前请求专利部份任一项之窗户元件,其特征在该塑胶发泡体系由一硬质发泡塑胶组成。5.如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之窗户元件,其特征在该硬质发泡塑胶系由具有封闭气室构造之所谓整体发泡体构成。6.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4.项任一项之窗户元件,其特征在该发泡塑胶系由硬质聚胺基甲酸酯发泡体构成。7.如前任一项请求专利部份之窗户元件,其特征在于廓形件之材料系由钢板、镀锌钢板或铝板构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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