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彩虹电线,包括:一由透明软质塑胶材料制成之本体,该本体中埋设有一对沿其纵长方向延伸之第一与第二导线,并一体成型有一纵向凹构及二相互平行延伸在该纵向凹沟上端两侧之纵向凹槽;一发光装置,该发光装置具有一对平行之第三与第四导线,以及多数之以并联方式联接在该第三与第四导线间之发光元件,其中,该等发光元件系嵌置于该纵向凹沟中,而该第三与第四导线则分别嵌置于相应之纵向凹槽中,且该第三与第四导线分别与第一与第二导线形成电气联接;以及一被覆在该本体外表面上之可挠曲透明绝缘保护层者。2.如请求冀利部份第2项所述之彩虹电线,其中该第三与第四导线得依间隔交错方式分别于对应之发光元件之后面处截断,以使该等发光元件形成为以串联方式依序联接着。3.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彩虹电线,其中该第三与第四导线得依间隔交错方式分别于对应之发光元件组之后面处截断,每一发光元件组具有至少二以上并联联接之发光元件,以使该等发光元件组形成为以串联方式依序联接着。4.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彩虹电线,其中该绝缘保护层中得一体成型有至少一以上之中空管道,俾容流体在其中流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