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用点火延续产生器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103206 申请公布日期 1988.09.01
申请号 TW076202638 申请日期 1987.03.25
申请人 孟启平 发明人 孟启平
分类号 F02P15/10 主分类号 F02P15/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汝汉 台北巿忠孝东路四段三一一号九楼之四
主权项 一种车辆用点火延续产生器,系利用高压使金属表面之电子脱离原子核之束缚成为电子束以导通电流,并藉由这些自由电子之移动撞球堕性气体使其外围它子游离成带电离子,使得流量大为增高且电子移动速度极快,以延续火星塞放电之火花,达帮助油汽完全燃烧增加输出马力者,其特征为在车辆点火系统之火花线圈与分电拟盖间之高压线上,串联三个以上内部横充氩气等堕性气体之二极管,再于分电盘盖及火星塞间串联三个以上相同之二极管,以增进该点火系统之功能者。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习用尖端放电间绕之结构示意图。图2系本创作较佳实施例之结构示意图。
地址 台北巿水源路二○九巷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