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防煤气灶回火爆炸器 | ||
摘要 | 一种防止液化石油气灶在正常燃烧中,因关闭炉灶开关产生回火引起液化石油气罐爆炸的装置。它由设有进、出气支管的刚性容器及置于容器腔体内的能自由移动的玻璃球阀和液态水构成。关闭灶火时,一旦回火,由于回火先在出气支管及容器腔体中产生,残气燃烧产生的压强通过水均匀地传给玻璃球阀,玻璃球阀迅速封住进气支管的进气口,切断气源,同时,回火被水冷却而被熄灭。 | ||
申请公布号 | CN2035058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9.03.29 |
申请号 | CN88206521.1 | 申请日期 | 1988.06.07 |
申请人 | 李振东;李贺钊;李贺南 | 发明人 | 李振东;李贺钊;李贺南 |
分类号 | F24C3/12;A62C4/02 | 主分类号 | F24C3/12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亦华 |
主权项 | 1、一种防止液化石油气灶在正常燃烧中,因关闭炉灶开关产生回火引起液化石油气罐爆炸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它由设有进气支管10、出气支管1的刚性容器及置于刚性容器腔体中的玻璃球阀9,液态水组成。 | ||
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小寺街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