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未燃烧物之燃烧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123248 申请公布日期 1989.11.21
申请号 TW077107943 申请日期 1988.11.15
申请人 吉罗非拿公司 发明人 亚伯特兰贝特
分类号 F23C5/00 主分类号 F23C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郑自添 台北巿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1﹒例如但不限于本柴的燃料燃烧时所排出烟道气内含有未燃烧物之燃烧装置,尤其包括一管,在一端包括烟道气进口,其特征为,该管(1)特别包括至少一触媒(3),设在该烟道气进口(2)下游,以及助燃物供应管(4),位于该管(1)外侧,其方式为,该供应管(4)射出的助燃物,与该烟道气形成混合物,该混合物通过该触媒(3)朝向该管(1)另一端加以净化,且设有至少另一助燃物供应管(7)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管(1)在该触媒(3)下游包括至少一折流器(6),用做递热机构,并设在接近额外空气(7)之供应,其方式为,在该折流器(6)和该额外空气(7)供应之间,留有该触媒(3)出来的助燃物和烟道气之混合物用通道(9)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装置,其中,该折流器(6)系由板形成,表面占有该管(1)断面几乎一半,板位于额外空气供应管(7)的相反侧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装置,其特征为,触媒(3)是由栅格形成,其基材由压出的陶瓷构成,设有惰性材料的中间覆盖以及催化材料的表面覆盖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助燃物供应管(4,7)设有喷嘴(5,8),宜彼此设在几乎等距离,该喷嘴(5,8)指向该管(1),使得助燃物供应几乎均匀分配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特征为,该助燃物是由空气,尤其是氧气形成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装置,其特征为,在该折流器(6)下游设有冷却机构,以冷却该烟道气管(1),该冷却管(11)使该烟道气冷凝,并设有收集机构,以收集利用该冷却机构冷凝的烟道气,该收集机构包括烟道气所控制之抽出机构者。图示简单说明第1图为本发明装置部份透视图。第2图为产率曲线图,以催化作用和余燃之温度的函数表示。
地址 卢森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