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丙烯树脂组成物包含:(A)50至99重量%之聚丙烯树脂及(B)1至50重量%之橡胶成份,橡胶成份(B)包含以下任意共聚物组成物:(i)乙烯系任意共聚物选自乙烯与具有3至20个碳原子之─烯烃任意共聚物,乙烯含量为60至95莫耳%,MFR230℃为0﹒1至50公克/10分,及(ii)丙烯系任意共聚物选自丙烯与具有2至20个碳原子之─炳烃任意共聚物,除丙烯外,丙烯含量60至95莫耳%,MFR230℃为0﹒1至50公克/10分,(i)与(ii)之重量比为由95:5至20:80。2﹒根据上述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丙烯树脂组成物,其中聚丙烯树脂(A)至少有一分子选自含丙烯单质聚合物及丙烯与具有2或4至20个碳原子之任意或块状共聚物之属,丙烯含量至少90莫耳%。3﹒根据上述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丙烯树脂组成物,其中橡胶成份(B)包含乙烯系任意共聚物(i)与丙烯任意共聚物(ii),(i)与(ii)重量比为70:30至30:70。4﹒根据上述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丙烯树脂组成物,其中橡胶成份(B)之乙烯系任意共聚物(i),至少有一任意共聚物含60至95莫耳%之乙烯,其余者至少有一具有3至20个碳原子之─烯烃。5﹒根据上述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丙烯树脂组成物,其中丙烯系任意共聚物至少有一任意共聚物含60至95莫耳之丙烯,其余者至少有一具有2与4至20个碳原子之─烯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