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运行程序及通讯。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的界面内容。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5.省略视图:设计2的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省略原因:设计2的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与设计1的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相同。6.指定基本设计:设计1。7.界面用途:设计1主视图所显示的界面为:投屏后的操作界面,界面上部分为投屏后的视频播放区域,在视频播放区域内显示有带有音量图标的浮层,音量图标右侧显示有“+”符号,在视频播放区域的空白区域向上滑动,音量继续增加,视频播放区域下方显示有退出投屏按钮、分享按钮和缓存按钮,界面下部分为播放视频的名称及选集等信息。设计2主视图所显示的界面为:投屏后的操作界面,界面上部分为投屏后的视频播放区域,在视频播放区域内显示有带有音量图标的浮层,音量图标右侧显示有“‑”符号,在视频播放区域的空白区域向下滑动,音量继续减小,视频播放区域下方显示有退出投屏按钮、分享按钮和缓存按钮,界面下部分为播放视频的名称及选集等信息。设计1‑2主视图界面中的灰色区域为删除的文字,删除的文字不涉及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设计1‑2主视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其所显示的界面内容可以对应的参考设计1‑2界面使用状态参考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93240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23
申请号 CN201630217418.8 申请日期 2016.06.01
申请人 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高娟娟;张娜英
分类号 14-03(10);14-04(10) 主分类号 14-03(10)
代理机构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3 代理人 赵元;马敬
主权项
地址 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北一街2号鸿城拓展大厦10、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