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经高温杀菌的火腿及加工生产方法 |
摘要 |
一种经高温杀菌的火腿,每100公斤精瘦肉需添加混合磷酸盐4—8公斤、香辛料0.5—1公斤、淀粉2—12公斤、蛋白2—20公斤、卡拉胶0.1—0.2公斤、海藻酸钠0.1—0.2公斤,其中精瘦肉是纯猪瘦肉或不少于70%的猪瘦肉与牛、鸡、兔、驴、马肉的混合物。制作过程中注射量30—80公斤,注射滚揉100—200分钟,滚揉温度4—14C,蒸煮温度100—120℃,蒸煮压力1—3个大气压,火腿在常温下可安全存放3—6个月。 |
申请公布号 |
CN1076341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3.09.22 |
申请号 |
CN93101910.9 |
申请日期 |
1993.03.05 |
申请人 |
石家庄市食品四厂 |
发明人 |
杨建国;孟占锋;潘顺东;张永辉;安津来;张坤生 |
分类号 |
A23L1/317 |
主分类号 |
A23L1/317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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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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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经高温杀菌的火腿,由精瘦肉、混合磷酸盐、香辛料、淀粉、蛋白、卡拉胶和海藻酸钠组成,其特征是每100公斤精瘦肉需添加混合磷酸盐4-8公斤、香辛料0.5-1公斤、淀粉2-12公斤、蛋白2-20公斤、卡拉胶0.1-0.2公斤、海藻酸钠0.1-0.2公斤,其中精瘦肉是纯猪瘦肉或不少于70%的猪瘦肉与牛、鸡、兔、驴、马肉的混合物。 |
地址 |
050000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马路经六条石家庄市食品四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