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医药组合物
摘要 本发明是有关发泡药学组合物,可供口服,包括基本上由硷性成份及酸性成份组成之发泡配对,彼类成份在水存在下反应产生气体,以及充作活性有效成份的化合物,其充作类-5HT1受体促效剂,或其生理上可接受之盐或其溶剂化物。也描述此类组合物之制法,及其于治疗头痛上之用法。
申请公布号 TW219330 申请公布日期 1994.01.21
申请号 TW080110140 申请日期 1991.12.26
申请人 葛兰素实验公司 发明人 艾兰.安米尔.艾瓦德.史却佛
分类号 A61K31/395 主分类号 A61K31/39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供口服之发泡医药组合物,其包括用作类5HT1受体促效剂之化合物3─[2─(二甲胺基)乙基)一N─甲基─1H─一5─甲烷磺醯胺,或其生理上可接受之盐或溶剂化物作为活性成份。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该活性成份是3─[2一(二甲胺基)乙基]一N一甲基一1H──5一甲烷磺醯琥珀酸(1:1)盐。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医药组合物,其进一步包括硷金属或硷土金属碳酸盐或重碳酸盐作为硷性成份,及脂族羧酸或其盐作为酸性成份。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医药组合物,其包括碳酸氢钠作为硷性成份。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医药组合物,其包括拧檬酸单钠盐作为酸性成份。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医药组合物,其含有25%─55%(W/W)的酸性成份。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医药组合物,其含有25%一55%(W/W)的硷性成份。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器药组合物,其进一步包括一种以上的芳香剂及/或甜味剂。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医药组合物,其进一步包括1%─4%(W/W)的结合剂。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医药组合物,其进一步包括2%─3%(W/W)的涧滑剂。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器药组合物,系呈锭剂之单位剂量型式。12﹒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医药组合物,其呈含有固定散剂或颗粒剂剂量之发泡颗粒之单位剂量型式。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系呈单位剂量型式,其中含有1至200毫克的:3─[2─(二甲胺基)乙基]─N─甲基─1H一─5─甲烷磺醯胺或其生理上可接受之盐或溶剂化物,系以自由态硷之重量表示。14﹒一种供口服之发泡特药组合物,其含有1%一20%(W/W)的3─[2─(二甲胺基)乙基]─N─甲基一1H─一5─甲烷磺醯胺琥珀酸盐(1:1)作为活性成份,35%─55%(W/W)碳酸氢钠作为硷性成份及25%─55%(W/W)柠檬酸单钠盐作为酸性成份。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医药组合物,其每单位剂量含有约100毫克的活性成份(以自由态硷之重量表示)。
地址 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