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图象提供装置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图象提供装置,把作为能够从控制中心通过电话线路发送的乐曲数据的背景画面的图象素材数据作为独立的文件存储在背景活动画面素材文件存储器组22中。在此状态下,当存在来自用户的点播时,从乐曲文件存储器组11的存储乐曲数据中重放所点播的乐曲数据,其中的方式代码和类别代码b被输入背景指定—素材组变换处理部21,而制成表。背景活动画面素材文件存储器组22根据该表而依次不间断地重放存储的图象素材,而作为活动画面信息输出。 | ||
申请公布号 | CN1192623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09.09 |
申请号 | CN98100439.3 | 申请日期 | 1998.02.19 |
申请人 | 日本胜利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所协助;寺岛达雄 |
分类号 | H04N5/262;H04N5/268 | 主分类号 | H04N5/262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谢丽娜;余朦 |
主权项 | 1.一种图象提供装置,提供作为与第一信息一起构成一个节目信息的第二信息的图象,其特征在于,包括:图象素材文件存储器组,把以分别短于上述一个节目信息的重放时间的时间所重放的信息内容互不相同的多个图象素材数据作为在任意节目信息中能够选择的相互独立的文件进行记录;重放装置,通过节目重放要求,根据构成所要求的节目的上述第一信息的内容,从上述图象素材文件存储器组的上述多个图象素材数据中选择两个以上的图象素材数据进行组合来重放;提供能够由上述重放装置不间断地连续重放从上述图象素材文件存储器组中选择的上述图象素材数据的上述两个以上的图象素材数据的时序的合成数据,来作为上述所要求的节目的上述第二信息。 |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