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铁和钢制法
摘要 熔融铁系以如下制备:(1)提供氧化铁以及含碳还原剂,(2)由含碳还原剂以及氧化铁制备成形产品,(3)由成形产品制备固体还原铁,其中固体还原铁具有至少60%的金属化程度,至少1.7的比重,以及至少50%之用以还原残留于固体还原铁中之氧化铁所需之理论数量的碳含量,以及(4)在实质冷却发生之前,将固体还原铁在电弧加热式熔化炉中于高温下加热。熔融铁在不产生耐火材料腐蚀的情况,于高能量效率与高还原效率下藉由简易设备之简易作业,可由相对低铁含量的铁矿石来有效率地制备。
申请公布号 TW522169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3.01
申请号 TW087113623 申请日期 1998.08.19
申请人 神户制钢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浦上 昭;伊东修三;德田耕司
分类号 C21B11/02 主分类号 C21B11/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以制备含有1.5至4.5%碳之熔融铁的制铁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有:(a)提供氧化铁以及含碳还原剂;(b)由含碳还原剂以及氧化铁制备成形产品;(c)由成形产品制备固体还原铁,其中该固体还原铁具有至少60%的金属化程度,至少1.7的比重,以及至少50%之用以还原残留于固体还原铁中之氧化铁所需之理论数量的碳含量;以及(d)在实质冷却发生之前,将固体还原铁在电弧加热式熔化炉中于高温下加热,而制备含有由1.5至4.5%碳的熔融铁,其中熔融熔渣的泡沫硷度系自1.0至1.8。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固体还原铁于电弧加热式熔化炉中加热至由700至1300℃的温度。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含碳还原剂系添加于电弧加热式熔化炉中进给固体还原铁的位置。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固体还原铁系进给于电弧加热式熔化炉中的熔融熔渣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熔融熔渣的pH値系由1.0至1.8。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熔融熔渣包含9%或更低之氧化铁。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熔融熔渣包含5%或更低之氧化铁。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熔融铁的碳含量系已限定。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由电弧加热式熔化炉所释出的气体组成以及数量系已限定。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在释出之气体中的氧当量系已限定。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电弧加热式解炉中的熔融铁转移至另一个容器中并除硫。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电弧加热式熔化炉中的熔融铁转移至另一个容器中并除磷。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熔融铁含有0.05%或更低之矽。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熔融铁含有0.1%或更低之锰。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熔融铁含有0.1%或更低之磷。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熔融铁含有0.2%或更低之硫。17.一种制钢的方法,其包括将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制备之熔融铁添加至制钢炉中,因而制备钢材。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其中制钢炉系电弧炉(EAF)或硷性氧气炉(BOF)。19.一种制钢的方法,包括有:(a)将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制备的熔融铁冷却,而制备凝结的铁;以及(b)将凝结的铁添加至制钢炉中,而制备钢。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制钢法,其中制钢炉系电弧炉(EAF)或硷性氧气炉(BOF)。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举例根据本发明之含有氧化铁之成形产品与含碳材料加入之还原、电弧加热式熔化以及制钢之典型的连续制程范例;图2系说明进料于电弧加热式熔化炉中的熔融熔渣上之固体还原铁之还原熔化行为;图3系举例说明本实验所得到的固体还原铁之还原速率与还原时间之间关系之范例的图示;图4系举例说明固体还原铁在电弧式熔化炉内的功率消耗量与还原速率之间关系之范例的图示;图5系举例说明固体还原铁之金属化程度与有关其之散布之范例的图示;图6系举例说明固体还原铁中之碳含量与熔融熔渣中之氧化铁(T.Fe)之间关系的图示;图7系举例说明个别固体还原铁片的熔化速率与连续进料之极限熔化速率之间的关系之图示;图8系举例说明熔融铁中之碳含量与除硫比例之间的关系之图示;图9系举例说明熔渣之硷度与熔化温度之间的关系之图示;图10系举例说明个别固体还原铁片之重量与固体还原铁之比重之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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