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扳手结构之改良,其包括有:一扳手柄,该扳手柄之驱动头端设有一驱动容置槽及一导向槽,该扳手柄之喉部设有一方向控制槽,该方向控制槽内之预定位置处设有一连通于导向槽之作动槽,且该方向控制槽与驱动容置槽间系未破断而形成一间隔部,而其作动槽于间隔部另形成一挑高之让槽;一驱动体,该驱动体系得以可转动之方式置入结合于扳手柄之驱动容置槽内;两方向块,该两方向块间系设有一弹顶件,该两方向块系设置于扳手柄之导向槽内,而可与导向槽产生相对滑动之关系,且该两方向块顶面所凸伸之导滑部系穿设凸露于上述之方向控制槽;一方向控制件,该方向控制件系枢设于上述之方向控制槽内,该方向控制件一端之导槽系供两方向块之导滑部容设,而可藉操作方向控制件连动两方向块于导向槽内换向滑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扳手结构之改良,其中该方向控制槽内纵向设有一中心孔,且该方向控制件系对应设有一穿孔,一固定栓系穿设定位于中心孔及穿孔上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扳手结构之改良,其中该方向控制槽内纵向设有一中心孔,且该方向控制件系于本体底部中央处另伸出一中心柱,并于中心柱上设置一限定件,而达到方向控制件确实固定之目的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或3项所述之一种扳手结构之改良,其中方向控制槽内系纵向设有一容置槽,且于方向控制件之一面对应设有一两定向槽。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一种扳手结构之改良,其中,该容置槽系供弹性元件及定向件容置,该定向件系受弹性元件之推顶而卡掣定位于定向槽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或3项所述之一种扳手结构之改良,其中,该两方向块之一端面系设有齿状之卡制部。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或3项所述之一种扳手结构之改良,方向控制件系于本体周缘形成一限定部,而方向控制槽相对周缘设有限定部,两限定部相对配合一限定件相互扣合成一体者。8.一种扳手结构之改良,其包括有:一扳手柄,该扳手柄之驱动头端设有一驱动容置槽及一导向槽,该扳手柄之喉部设有一方向控制槽,于容置槽与方向控制槽间形态一未破断之间隔部,该方向控制槽内之预定位置处设有一连通于导向槽之作动槽并于间隔部相对于导向槽端部形成一挑高之让槽,以供导向槽内之方向块凸出之端部直接经让槽进入作动槽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外观分解系统示意图。第二图:系本创作之立体组合示意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局部放大安装示意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之俯视示意图。第五图:系本创作之剖面示意图。第六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动作平面示意图。第七图:系本创作之第四图动作平面剖面示意图。第八图:系本创作之另一实施例立体系统分解图。第九图:系本创作之方向控制件扣合之另一实施例系统分解图。第十图:系美国第6282992号案剖面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