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照明装置之喊话器
摘要 一种具有照明装置之喊话器,包含有一主筒具有一筒身,一装设部接设于该筒身,一电源装置;一中心管具有一管身,一接设部接设于该主筒中心预定位置,一置灯部设于其管身前端部;一灯组系装设于该中心管之置灯部,具有若干发光二极体(LED,Light EmittingDiode)系可导接该主筒之电源装置而可发光提供照明之用。
申请公布号 TWM246767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0.11
申请号 TW092218165 申请日期 2003.10.09
申请人 精格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明龙
分类号 G10K13/00 主分类号 G10K1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刘緖伦 台中市南屯区永春东一路五四九号三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有照明装置之喊话器,包含有:一主筒,具有一筒身,一装设部接设于该筒身,一电源装置;一中心管,具有一管身,一接设部接设于该主筒中心预定位置,一置灯部设于其管身前端部;一灯组,系装设于该中心管之置灯部,具有若干发光二极体(LED,Light Emitting Diode)系可导接该主筒之电源装置而可发光提供照明之用。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具有照明装置之喊话器,其更包含有一反射件可供该灯组之发光二极体发光反射者。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具有照明装置之喊话器,其中该反射件具有若干穿设孔可使该灯组之各发光二极体容置。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具有照明装置之喊话器,其更包含有一遮光片,使该灯组发出之光线穿透该遮光片而照射出。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具有照明装置之喊话器,其更包含有一固定件藉以固定该灯组于该中心管。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具有照明装置之喊话器,其中该固定件具有一固合部,该中心管亦具有一固合部可供该固定件之固合部螺合。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具有照明装置之喊话器,其更包含有一保护罩盖设于该灯组之前方。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具有照明装置之喊话器,其中该中心管更具有一底封部。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具有照明装置之喊话器,其中该中心管系可与该主筒为一体成型。1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具有照明装置之喊话器,其中该灯组更具有一基板,各发光二极体系植设于该基板上。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侧视外观图。第二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分解立体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分解剖视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组合剖视图。第五图系本创作另一较佳实施例之分解立体图。
地址 台中市东区旱溪西路二段十七巷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