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弹簧式简易式警示器
摘要 一种弹簧式简易式警示器,其主要系由金属或塑胶材料制成之螺旋弹簧本体制成,可自然向上竖立起而呈圆锥形或圆柱形或其它合适的形状,并在上述本体上得装设有灯串或/及反光构件,以可作为道路、工地或汽车之警示器构造;该螺旋弹簧本体亦可由顶部被压缩互底部固定,以将体积缩至最小而便于携带与收藏者。
申请公布号 TWM250962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1.21
申请号 TW092223026 申请日期 2003.12.31
申请人 黄恩良 发明人 黄恩良
分类号 E01F9/012 主分类号 E01F9/0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樊欣佩 台北市中正区衡阳路三十六号四楼
主权项 1.一种弹簧式简易式警示器,其主要构造系由金属或塑胶材料制成之螺旋弹簧本体一体成型,其可自然向上竖立起而呈圆锥形或圆柱形或其它合适的形状,以作为道路、工地或汽车之警示器使用;该一螺旋弹簧本体亦可由顶部被向下压缩至底部,并由固定于其顶部或/及底部支架上之固定件夹持固定,以将体积缩至最小而便于携带与收藏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弹簧式简易式警示器,其中在该弹簧本体之上设有灯串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弹簧式简易式警示器,其中在该弹簧本体之上设有反光构件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弹簧式简易式警示器,其中在该弹簧本体之上设有灯串及反光构件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弹簧式简易式警示器,其中之固定件系为自粘带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弹簧式简易式警示器,其中之固定件系为弹性勾扣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弹簧式简易式警示器,其中在弹簧本体底部设有盘状底座,在该底座中央设有一向上凸起之扣部,扣部外缘具有数段螺纹,再于弹簧本体顶部设一帽盖,并于该帽盖内壁面设有螺纹而可与底座之螺纹快速螺合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弹簧式简易式警示器,其中底座中央之扣部系设成内凹之筒状,并将螺纹设于其内壁面,而帽盖之螺纹则对应的设于其向下凸出之柱体外缘,而可与底座之螺纹快速螺合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本创作之一实施例竖立状态立体图。第二图为第一图之实施例的收合状态立体图。第三图为本创作之次一实施例竖立状态立体图。第四图为第三图之实施例的收合状态立体图。第五图为本创作之又一实施例竖立状态立体图。第六图为第三图之实施例的收合状态立体图。第七图为本创作之再一实施例竖立状态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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