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所用之背光单元
摘要 一种液晶显示装置用背光单元,其系包括:多数交替排列在一光发射表面上之至少两区域处的灯管,其中之每一灯管,系具有一显着短于其光发射表面者之长度;彼此相间隔之第一、第二、和第三支座,其中之每一支座,系具有一可供安装该等灯管之匹配形状;一可支撑该等第一、第二、和第三支座之底部支座;和可分别装接在该等第一、第二、和第三支座上面之第一、第二、和第三共用电极。
申请公布号 TWI234037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6.11
申请号 TW092117413 申请日期 2003.06.26
申请人 LG菲利普液晶显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文晶
分类号 G02F1/1335 主分类号 G02F1/133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宏山 台北市内湖区行爱路176号3楼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用之背光单元,其系包括:多数交替排列在一光发射表面上之至少两个区域处的灯管,其中之每一灯管,系具有显着短于上述光发射表面之长度;彼此相间隔之第一、第二、和第三支座,其中之每一支座,系具有一可供安装该等灯管之形状;一可支撑该等第一、第二、和第三支座之底部支座;和可分别装接在该等第一、第二、和第三支座上面之第一、第二、和第三共用电极。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第三共用电极,系使共同连接至每一交替排列之灯管的一个端部。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第一和第二共用电极,系施以一第一电压,以及其第三共用电极,系施以一第二电压。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第一和第二电压,系彼此不相同。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第一和第二电压,系具有一800至1200V之电压差。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背光单元,其中所排列之灯管,系具有至少一重叠部分。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第三共用电极之一部份,其在位置上低于该底部支座之上方表面。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背光单元,进一步包括一可覆盖其第三共用电极之部分的绝缘层。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底部支座,系包括一反射板。10.一种液晶显示装置所用之背光单元,其系包括:多数交替排列在一光发射表面上之至少两个区域处的灯管,其中之每一灯管,系具有显着短于其光发射表面之长度,以及此等灯管在两端处,系具有第一和第二外部电极;和至少三个可连接该等灯管之第一和第二外部电极的共用电极。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至少三个共用电极中的一个,系共同连接至每一交替排列之灯管的一端处。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至少三个共用电极,系包括施以一第一电压之第一和第二共用电极,和一施以一第二电压之第三共用电极。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第一和第二电压,系彼此不相同。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第三共用电极之一部份,其在位置上低于该底部支座之上方表面。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背光单元,进一步包括一可覆盖第三共用电极之一部份的绝缘层。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背光单元,其中所排列之灯管,系具有至少一重叠部分。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背光单元,进一步包括可用以安装该等灯管之第一、第二、第三支座。18.一种液晶显示装置所用之背光单元,其系包括:多数交替排列在一光发射表面上之至少两个区域处的灯管,其中之每一灯管,系具有显着短于其光发射表面之长度;彼此相间隔之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支座,其中之每一支座,系具有可供容纳该等灯管之匹配形状;一可支撑该等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支座之底部支座;分别装接在该等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支座上面之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共用电极;和至少一个可用以驱动该等灯管之电源。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第一和第二共用电极系施以一第一电压,且对第三和第四共用电极施以一第二电压。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第一和第二电压,系彼此不相同。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至少一个电源,系包括第一和第二电源,其第一电源可提供一电压给该等第一和第三共用电极,以及第二电源可提供一电压给该等第二和第四共用电极。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背光单元,其中所排列之灯管,系具有至少一重叠部分。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背光单元,其中之第三和第四共用电极之一部份,其在位置上低于该底部支座之上方表面。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背光单元,进一步包括可覆盖第三和第四共用电极之一部份的绝缘层。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背光单元,进一步包括可容纳该等灯管之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支座。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例示一依据一相关技艺之直光类型背光单元的透视图;第二图系例示第一图之直光类型背光单元的灯管配置之平面图;第三图系例示一具有可将一电气信号施加至第二图中之灯管的反相换流器之背光单元的后视图;第四图系例示一背光单元之另一相关技艺之灯管配置的平面图;第五图系例示一依据本发明之灯管配置的平面图;第六图系例示一依据本发明之第一实施例的背光单元之放大透视图;第七图系例示上述依据本发明之第一实施例的背光单元之平面图;第八图系例示一沿第七图之线Ⅰ-Ⅰ和Ⅱ-Ⅱ所截成之剖视图;第九图系例示一些可应用至本发明之第一实施例的灯管之电气连接和配置和一灯管运作装置(反相换流器)的后视图;第十图系例示一依据本发明之第一实施例的背光单元之平面图;第十一图系例示一种可应用至本发明之第二实施例的灯管连接和配置、和灯管操作装置(反相换流器)的后视图;第十二图系例示另一种可应用至本发明之第二实施例的灯管连接和配置、和灯管操作装置(反相换流器)的后视图;而第十三图则系例示另一种可应用至本发明实施例的灯管配置之后视图。
地址 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