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消震器试验方法及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40580 申请公布日期 1981.12.01
申请号 TW06912589 申请日期 1980.09.17
申请人 安柯达令工业公司 发明人 HARRY E. SULZER
分类号 F16F9/44 主分类号 F16F9/4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嗣庆 台北巿民权东路三段一四四号一五二六室
主权项 1﹒适于在原位试验之消震器系统,包括支持结构,被该支持结构支持之结构,具有二相对运动段之消震器,该消震器段之一对该支持结构之联结机构,另一消震器段对该被支持结构之联结机构,该消震器用以阻尼该支持结构对该被支持结构之运动效果;其组合包括:(a)松开该联结机构之一用的机构,容许该消震器相对运动段间有限度之运动,而不引起该被支持结构的实质运动,和(b)试验机构,操作上可与该消震器结合,以便对消震器系统施以试验力量,任选造成该消震器之伸缩,以确定该消震器之操作者。2﹒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消震器系统,该系统又包括指示机构,以指示施加于该消震器之试验力量所遂行之位移者。3﹒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消震器系统,该试验机构具有限制机构,以将施加该试验力量在该消震器段间遂行之位移,限制于预定数値者。4﹒一种消震器,可具有受试验之操作特性,不必自其在消震器系统内之操作位置除去,该消震器具有操作轴线,适于固设在该系统内第一和第二外部结构之间,包括:(a)第一和第二消震器段,可彼此相对运动;(b)在该第一消震器段上之第一终端机构,以联结该第一消震器段于该第一外部结构;(c)在该第二消震器段上之第二终端机构,以联结该第二消震器毁于该第二外部结构;(d)模式选择机构,介置于该第二消震器段与该第二终端机构之间,以提供消震器操作之第一和第二选择模式,第一模式是令消震器联结成在第一和第二外部结构间呈固定操作关系,而第二模式是令第二消震器段活动自如地联结在第二消震器段与第二终端机构之间,以容许二消震器段之间停在限度运动,以供试验消震器操作者。5﹒如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之消震器,其中,该模式选择机构包括:(a)在该第二消震器段末端部之阳螺纹延伸体,具有内部开口;(b)附设在该第二终端机构之构件,可滑动自如地容纳在该内部开口内,而该构件具有扩径部;(c)可与该构件之扩径部结合之联结机构,与该消震器段之螺纹延伸体螺合,该联结机构系可调节于第一模式,以把持构件与第二消震器段之延伸体呈固定关系,被可调节于第二模式,以容许该螺纹延伸体与该构件之间得有限度运动,供试验消震器操作者。6﹒如请求专利部份第5项之消震器,其中,该模式选择机构又包含闭锁机构,以确保消震器操作之际,构件与延伸体之间呈固定关系者。7﹒如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之消震器,其中,该消震器又含有连接机构,可固设试硷固定具,供施加试验力量于该消震器,以遂行该消震器段之一相对于另一段运动者。8﹒一种试验固定具,可在具有消震器设二相对运动段之消震器系统内原位试验消震器操作,该试验固定其包括二相对运动组件,其一组件适于联结至消震器之一段,而另一组件则适于联结至该消震器之他段,以及遂行该试验固定具组件间相对运动之机构,可有效因应对适于联结该试验固定具之消震器相对运动段施力之力量者。9﹒一种试验固定具,可在具有消震器设二相对运动段之消震器系统内原位试验消震器操作,该试验固定具包括:(a)本体部,具有纵向导引机构;(b)齿条构件,可相对于该本体部滑动自如,能以该导引机构拘束成与之对准;(c)小齿轮,可转动自如地以该本体部加以支持,在操作上与该齿条构件结合;(d)结合构件,与转动该小齿轮用之扭力赋予机构结合,以遂行该齿条构件相对于该试验因定具之本体部滑动(e)在该本体上之机构,将该本体部固定于消震器之一段;和(f)在该齿条构件上之机构,以将该齿条构件固定于该消震器之他段者。
地址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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