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映像显示装置,它包含有:(A)一萤光幕,它被分划成许多的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排列的萤光幕部份;(B)一组电子枪和水平及垂直偏向机构,它们处于对立关系而供应至上述之每一萤光幕部份,上述处于许多分划成萤光幕部份由一共同金属板整体形成的电子枪至少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相毗连;(c)一机构,它在同一时间驱动含括整个上述萤光幕表面的偏向机构。(D)一机构,它在每一步在一水平周期驱动上述垂直偏向机构;(E)一机构,它用以记忆至少一周期的一视频信号;以及(F)一机构,它根据上述在水平方向的分划而分划上述视频信号,并分别地,同时地读出该分划成的视频信号而供应至在水平方向成一线排列的一些电子枪,上述萤光幕由红色,绿色和蓝色萤光条纹以及一黑色保护带所形成,它们隔一预定间隙即重复一次,上述保护带处于在水平方向上述萤光幕被分划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