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供处理可挥发之物质的分配器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48856 申请公布日期 1983.02.01
申请号 TW07124865 申请日期 1981.06.23
申请人 必治妥大药厂 发明人 冈瑟 艾曲 巴兹奇;哥登 阿尔 裴瑞;卢瑟尔 艾耳.杜赛克
分类号 A61L9/00 主分类号 A61L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一个分配器包含有下列几部份:(a)一个中空体,具有:一个圆形的构截面,一个可弹性压缩的部份;一由该可弹性压缩部份延伸出来的垂直侧壁部份;其中该垂直侧壁部份上至少有一孔形成于其中;(b)一个关闭物拥有:一个圆形横截面;一个内表面;一个适于重叠该中空体垂直侧壁部份之垂直侧壁;其中该关闭物的垂直侧壁上至少具有一孔形成在其中,其位置相关于该中空体垂直侧壁部份中的孔;供以可转动方式将该关闭物保持在该中空体上之机构;及(c)供收容一可发挥性物质于该中空体内之支架;(d)前述的中空体有可支持可挥发性物质的东西;藉以当关闭物装在中空体上时,关闭物可加以旋转,以便关闭物侧壁上之孔可操作为与中空体垂直侧壁部部份上孔相合或错开,当相关之各孔相互对准时,周围的空气能和可挥发性的物质相接触,而在将该可弹性压缩部份压缩及释放时,空气可由该中空体内部排出及抽入该中空体中,该空气系充满一部份该可挥发性物质而带至周围空间。2.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分配器,其中该中空体为一整体模制成型体。3.请求专利部份第2.项中的分配器,其中该关闭物顶部是平的,而其中该关闭物的垂直侧壁由该顶部周缘向下延伸。4.请求专利部份第3.项中的分配器,其中以可转动方式将该关闭物保留在该中空体的机构包含有:(a)一个凸缘,由该中空体于该中空体垂直侧壁部份和该中空体可弹性压缩部份相接点向外扩展;及(b)一个环状架由垂直侧壁上伸出至关闭物的内部。5.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中的分配器,其中该供容纳一可挥发性物质之该支架为一柱状物,由该关闭物顶部延伸至中空体中,而其中该柱状物拥有一个能附上该可挥发物质之机构。6.请求专利部份第5.项中的分配器,进一步包含有一可挥发物质,其中该可挥发物质为一层浸透或在其各侧涂上一层司挥发材料之固体基质。7.请求专利部份第6.项中的分配器,进一步包含有一平面部份,延伸过该中空体可弹性压缩部份的顶部;而其中该平面部份于其中央部份有一个孔。8.请求专利部份第6.或7.项之分配器,其中两个孔系形成在该中空体该垂直侧壁部份相对侧上;而其中若干孔系形成在该关闭物该垂直侧壁之相对侧上。9.请求专利部份第8.项之分配器,其中四个孔系形成该关闭物该垂直侧壁一侧上,而其中四个孔系形成在其相对侧上,在这些孔对应的另一边同样的也有四个孔。10.请求专利部份第9.项之分配器,其中该中空体之可弹性压缩部份为一风箱。11.请求专利部份第10.项之分配器,其中该中空体之垂直侧壁部份是由中空体可压缩部份顶缘凹进来的;及其中一环形壁将该中空体的垂直侧壁部份连接至中空体之可压缩部份。12.请求专利部份第11.项之分配器,进一步包含有若干鳍片,沿该关闭物之该垂直侧壁的内部表面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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