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备经选择予以失效之字幕显示系统之电视接收机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56183 申请公布日期 1984.02.01
申请号 TW07113029 申请日期 1982.09.14
申请人 无线电汤姆笙授权公司 发明人 廖保 阿伯 哈巫;罗伯 乐兰 商利二世
分类号 H04N5/262 主分类号 H04N5/26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在一用以处理代表影像之视频信号之系统中,该视频信号之组成含有发生在影像间距内之一影像成分以及发生在遮没间距内之一遮没成分,此种系统含有一显像管,用以向应加于其上之信号(含该视频信号在内)产生一影像显示,此系统中之装置之组成部分包括:一文字产生器,用以在视频信号之影像间距内对显像管提供可代表辅助文字之信号,此文字产生器在遮没期间内含有害的产生错误文字信号;以及耦合至文字产生器之控制装置,用以使该文字产生器不能在所述遮没期间产生文字信号包括该错误文字信号在内。2.在一用以处理代表影像之视频信号(包括影像及遮没期间)之一系统中,该系统含有一显像管,用以向应加于其上之信号(包含视频号号在内)产生一影像显示,该系统中之装置之组成部份包括:用以在规定之监听期间内监听所述视频处理系统之一种已知操作特性之装置:一文字产生器,用以在视频信号影像期间内对该显像管提供可代表辅助文字之信号,文字产生器系在该视频信号影像期间以外之时间包括监听期间在内会不利地易于产生错误文字信号;以及耦合至文字产生器之控制装置,用以使文字产生器不能在监听期间内产生含错误文字信号在内之文字信号。3.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2.项之装置,其中该监听装置含有在视频信号影像遮没期间内工作之装置,用以获得一可代表遮没期间内显像管所传导之电流之阶度之信号。4.在一视频信号处理系统中,该系统含有用以处理可代表影像之视频信号(包含影像及遮没期间在内)之装置以及一显像管,用以向应加于其上之信号(包括来自视频信号处理装置之视频信号)产生一影像显示;该系统中之装置之组成部分包括:用以在规定监听期间内监听视频处理系统之一己知操作特性之装置;文字产生器装置,用以将一第一控制信号供至视频处理装置,俾能使视频信号耦合至显像管,以及用以将一第二控制信号供至视频处理装置,俾使视频信号与显像管解耦,以及用以在视频期间内使显像管产生一辅助文字显示;此文字产生器系在影像期间以外之时间包括该监听期间布内不利地易产生错误之第二控制信号;以及耦合至文字产生器装置之控制装置,用以使文字产生器装置不能在监听期间内产生包含该错误第二控制信号在内之第二控制信号。5.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之装置,其中控制装置乃系使该文字产生器装置在监听期间内产生第一控制信号。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