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集自动感光、停电指示及手电筒于一体之电子照明灯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69340 申请公布日期 1985.08.01
申请号 TW074201284 申请日期 1985.02.14
申请人 恒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分类号 F21L1/00 主分类号 F21L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熊家曾 台北巿大安区10647敦化南路三七四号二楼
主权项 1.一种集自动感光、停电指示及手电筒于一体之电子照明灯装置,系包括有:一手电筒本体,该本体之上壳体前半部设有一照明灯装置,由灯泡、聚光反射镜及透明片配合前突灯框所构成,前突灯框右侧面板之左下角处设有一开关体,可控制该灯光之亮灭,后半部面板上则并排设有红、绿两色指示灯,藉以配合一和和上壳体相组合之下壳体内部所承置之充电电路,分别做为手电筒本体充电时之指示及停电警示作用,同时该下壳体和上壳体结合处之前后两端面中央皆设有嵌合槽,后端面之嵌合槽两侧则又设有电极接合插座;一可挂设底座,该底座系设成两端之适当隆起,并于前后端面之间,在底座正面中央设一具有两侧斜边之承置座,其前端面处设有一电路容纳凹室,后端面内面板则贴设有两电源输出极片;一嵌合椿及一嵌合簧片则系设于底座前后隆起面之中央处用以和手电筒本体前后端面中央之嵌合槽相互插套结合,而可将手电筒本体容置于可挂设底座上;一光电感应控制装置,该装置之电路系设于可挂设底座前端隆起面之凹室内,并由一透明罩和凹室结合,而整个电路之动作系由设于凹室正面中央之光敏电阻来感应作动者。2.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集自动感光、停电指示及手电筒于一体之电子照明灯装置,其中可挂设底座背面系设成适当之凹室,并在其中央处对设有两个可供挂设之凸椿,而沿凸椿之两侧则各以五根插杆设置成V形,以供电源线之回复环绕为其特征者。3.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集自动感光、停电指示及手电筒于一体之电子照明灯装置,其中之可挂设底座背面又设有一电源配置箱,用以将经过降压后之电源,分别经由底座正面之两电极片及另一设于底座背面凹室内之电源输出蕊线送到充电电路和光电控制电路上,做为作动电路之电源为其特征者。
地址 台北巿忠孝东路五段四七八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