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标准猪舍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标准猪舍,标准猪舍分为上下两层,上层远离地面为猪舍本体,下层与地面平齐为收集猪的粪便、废物以及废水的废料收集区,猪舍本体上层由顶部的舍顶和底部的墙体围成一个腔室;舍顶截面为一近似三角形,包括透气窗;标准猪舍的猪舍本体底部,包括养殖区和过道;标准猪舍上层与下层之间的高度差为0.5‑1.0m。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标准猪舍分为上下两层,上层为养殖层,下层为废料收集层,上下两层之间设置有用于贯通的排水孔和猪粪管,能够及时的将废料进行隔离,最大限度的降低废料的残留;同时可以及时的回收猪舍内的废物,避免废物产生的废气影响到猪舍内的空气质量,以及废物中的病菌虫卵带入到猪的体内。 |
申请公布号 |
CN10606982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1.09 |
申请号 |
CN201610633604.9 |
申请日期 |
2016.08.04 |
申请人 |
兴文县花语岸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志强 |
分类号 |
A01K1/02(2006.01)I;A01K1/01(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K1/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奥翔领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18 |
代理人 |
李清 |
主权项 |
一种标准猪舍,所述标准猪舍分为上下两层,上层远离地面为猪舍本体,下层与地面平齐为收集猪的粪便、废物以及废水的废料收集区,其特征在于,所述猪舍本体上层由顶部的舍顶和底部的墙体围成一个腔室;舍顶截面为一近似三角形,包括透气窗;所述标准猪舍的猪舍本体底部,包括养殖区和过道;所述标准猪舍上层与下层之间的高度差为0.5‑1.0m。 |
地址 |
644401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僰王山镇文星楼2单元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