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由带子綑物件之设备,具有带子导管能在将被綑绑的物件上架构成拱状,当其前进并释放时引导带子,在其拉紧并绕着物件时,其中带子导管由连续安置可分离的连杆段组成。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带子导管由一些平直引导段及一些拱型引导段组成。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各段在末端的平面对头在一处,垂直于带子引导的方向。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装置,其中前述成串的段系由可分离的卡环或止回爪(-detent)结合连结在一起。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装置,其中每个前述段附有连接臂伸出其端面,并包括卡环齿进入另一个前述段的端面面积之间隙。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设备,其中各段含有末端凸缘具有前述端面,前述端面为平面。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设备,其中各段的末端凸缘,包括一个硬肋延伸在与该段的带子引导区域相同的方向。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设备,包括额外配合各段相互问的端面之装置。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设备,其中各段具有平直带子转件,附有至少一个连续的内径,从末端凸缘出发通过硬助容纳一个加强件,加强数个前述段在一起。1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设备,其中前述各段的带子引导区,具有直的引导推拔(taper)在带子的前进方向。1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设备,其中那些段的带子引导区具有90弧度的拱形引导。1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设备,其中那些段的带子引导区具有等长的平直导件,且那些的带子引导区之拱形导件具有相同的长度。1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设备,其右各段由塑胶一体制成。1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设备,其中前述塑胶为polyactel。图示简单说明:图1为依据本创作的设备之前视图。第2.3及4为依据第一个实体的直导件段之侧,顶及端视图,如尺一般适于小的环绕宽度。图5.6及7为具有拱导件配合图2-4的段之分段的侧,顶及端视图。图8.9及10为依据第二实体具有直导件的分段之侧,顶及端视图。图11及l2为具有拱转件以配合图8一10的分段之各段的侧及端视图。图13为图8-10的分段及图11和12的分段之爆炸透视图,以强调组合内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