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杀虫剂 | ||
摘要 | 本发明是一种杀虫剂,主要用于木耳生长期中对虫蛾的杀灭。本发明的配制方法简单,采用的组分易得且成本低廉,经试验证明对蛾虫的杀灭效果很好,是一种适宜在木耳种植区推广应用的杀虫剂。 | ||
申请公布号 | CN1041864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0.05.09 |
申请号 | CN88107221.4 | 申请日期 | 1988.10.15 |
申请人 | 李志刚;王戌鑫 | 发明人 | 李志刚;王戌鑫 |
分类号 | A01N59/20 | 主分类号 | A01N59/20 |
代理机构 | 洛阳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元刚 |
主权项 | 1、一种杀虫剂,用于对木耳生长过程中对蛾虫的杀灭,其特征在于本发明的杀虫剂主要由NH4HCO3和[Cu(NH3)4]SO4配制而成。 | ||
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珠江路洛阳市郊区中原化工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