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杀虫剂
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杀虫剂,主要用于木耳生长期中对虫蛾的杀灭。本发明的配制方法简单,采用的组分易得且成本低廉,经试验证明对蛾虫的杀灭效果很好,是一种适宜在木耳种植区推广应用的杀虫剂。
申请公布号 CN1041864A 申请公布日期 1990.05.09
申请号 CN88107221.4 申请日期 1988.10.15
申请人 李志刚;王戌鑫 发明人 李志刚;王戌鑫
分类号 A01N59/20 主分类号 A01N59/20
代理机构 洛阳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陈元刚
主权项 1、一种杀虫剂,用于对木耳生长过程中对蛾虫的杀灭,其特征在于本发明的杀虫剂主要由NH4HCO3和[Cu(NH3)4]SO4配制而成。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珠江路洛阳市郊区中原化工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