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录音机
摘要 一种藉着将停止构件压入,即可立刻使录音带驱动用马达形成不通电状态之录音机。
申请公布号 TW145795 申请公布日期 1990.11.11
申请号 TW079204966 申请日期 1990.05.09
申请人 德利信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中宿贡太郎;荒田忠男
分类号 G11B15/18 主分类号 G11B15/1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经臣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三四六号白宫企业大楼一一一二室
主权项 1.一种录音机,系属一种藉着将促使录音带行进之动作模式操作构件予以压入的操作,使得在与该动作模式操作构件之移动方向交叉的方向往复移动自如之卡止板,抗着卡止板复位用弹簧之弹力而往动并切换录音带行进控制用马达之控制开关使该马达旋转,又经由旋转传达机构而旋转驱动卷轴使其进行一定之动作模式,且在当上述动作模式操作构件到达动作位置时,上述卡止板将在稍复动之位置令上述动作模式操作构件卡止于压入位置,而且该动作模式操作构件将会禁止上述卡止板之后续复动,同时,藉着停止操作构件之压入操作,该停止操作构件之推压部将会推压上述卡止板之被推压部而使上述卡止板往动而解除上述动作模式操作构件之卡止状态的录音机;其特征系在:在所有之动作模式操作构件处于初期位置时,该旋转传达机构也仍位于由上述马达以至卷轴之旋转传达经路中;又,在伴随停止操作构件压入操作的上述卡止板之往动量到达可解除上述动作模式操作构件之卡止的必要量时,上述推压部将会由上述被推压部之终端离开,而上述卡止板系可因该离开动作而复动至初期位置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顶所述之录音机,其特征系在:当所有之动作模式操作构件处于初期位置时,上述旋转传达机构系位于由上述马达以至录音带卷取用卷轴之旋转传达经路中者。图示简单说明:第1图系该实施例之录音机的机构部之底视图;第2图~第6图系该实施例之动作说明图;第7图、第8图及第9图分别是本创作第二、第三及第四实施例之要部的底视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