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可分离操作部分之电话机
摘要 具有一可分离操作部份之电话机。此电话机包括一手持话机部份及一配置有可分离操作部份的介面部份,此可分离操作部份具有按钮。在此电话机中,其介面部份及手持话机部份之配置是用来做无线通讯;并且在此电话机中,其操作部份也可与手持话机连接在一起。此电话机仅包括一个可拨号的操作部份,并可自介面部份或自手持话机部份与人谈话。
申请公布号 TW157338 申请公布日期 1991.05.01
申请号 TW079103536 申请日期 1990.05.01
申请人 飞利浦电泡厂 发明人 槷田健次
分类号 H04M11/00 主分类号 H04M1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包括有一手持话机及一配置有可分离操作部份,而此部份又具有按钮的介面部份之电话机,其特征是此电话机的介面部份与手持话机部份可为无线通讯,并且此电话机的操作部份也可与手持话机部份联接在一起。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电话机,其中的介面部份和手持话机部份各包括一联接部份,可在此两用联接部份之间联接一导线。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中的电话机,其中的操作部份至少配置有一种附加功能,例如闹铃、记忆、记时、及一人不在时之留话机。图示简单说明如图:中所示,此电话机包括一具有一键盘的操作部份1,手持话机(无线电收发机)部份2,及一介面部份3。
地址 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