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治疗高眼压之协同组成物
摘要 一种治疗高眼压之医药组成物,包括下列(a)及(b)所成之高眼压协同组成物:(a)13,14-二氧-15-酮基前列腺素化合物,及(b)β-类肾上腺素阻断剂,以及医药上可容许之载体、稀释剂或赋形剂。
申请公布号 TW196163 申请公布日期 1992.12.11
申请号 TW080103866 申请日期 1991.05.20
申请人 艾德克上野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上野隆司
分类号 A61K31/557 主分类号 A61K31/557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灿晖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洪武雄 台北巿城中区武昌街一段六十四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治疗高眼压之医药组成物,包括下列(a)及(b)所成之降眼压协同组成物:(a)13,14-二氢-15-酮基-20-乙基-PGF2异丙酯,及(b) 吗心安(Timolol),贝芬醇(Bifunolol),贝它索醇(Betaxolol),李巴布诺醇(Levobunolol),卡替醇(Carteolol),或其医药上可容许之盐。2.一种治疗高眼压之医药组成物,包括下列(a)及(b)所成之降眼压协同组成物:(a)下式表示之13,14-二氢-15-酮基-18,19,20-三诺耳(trinor)-17-苯基-PGF2异丙酯,及(b) 吗心安或其医药上可容许之盐。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成物,其中成份(a)存在之范围为0.01至2重量%,且成份(b)存在之范围为0.005至20重量%。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成物,其中成份(b)系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