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强制式多用途焚烧炉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通用机械制造领域。其结构由一燃室、二燃室、炉箅、燃油喷嘴、空气预热器、炉门、扩散段及扩散段中的强制送风管组成。其特征是在一燃室内设有气室,左右炉墙和炉顶均开有多个小孔;在筒形二燃室壁上,斜向均匀地开有多个小孔;一燃室的燃油喷嘴平置于炉门的下方,烟囱连同空气预热器直立,使得烟气混合均匀,增加了燃烧强度。用于生活垃圾、医院垃圾及工业废弃物的焚烧。 | ||
申请公布号 | CN2179947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4.10.19 |
申请号 | CN93232974.8 | 申请日期 | 1993.12.28 |
申请人 | 北京市机电研究院 | 发明人 | 师克强;翟怀远;田德龙 |
分类号 | F23G5/00 | 主分类号 | F23G5/00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机械工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范德鑫 |
主权项 | 1、一种强制式多用途焚烧炉,其结构由一燃室(13)、二燃室(17)、炉篦(11)、燃油喷嘴(12、16)、空气予热器(18)、炉门(14)、扩散段(19)及扩散段中的强制送风管(20)组成,其特征在于一燃室(13)内设有气室(22),左右炉墙和炉顶均开有多个小孔(21),在筒形二燃室(17)壁上,斜向均匀地开有多个小孔(15)。 | ||
地址 | 100027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