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特别是用于二轮车辆之如车轮之移动元件之煞车方法及装置
摘要 本方法系有关于如车轮之移动(或可动)元件之煞车,尤其是用于二轮车辆。其特征在于一力利用至少一个摩擦机构(30)而施加到该移动元件(5),其中一压缩力被产生而沿一特定接触表面作用,藉由此力之一个预设门槛值开始,该组件之表面面积会对应地减小,但只要是煞车为必须时,其不会变成为0。
申请公布号 TW244346 申请公布日期 1995.04.01
申请号 TW082109936 申请日期 1993.11.25
申请人 诺逊发展有限公司 发明人 菲利普.吉拉尔;菲利普.洛卡
分类号 B62L1/06 主分类号 B62L1/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康伟言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蔡坤财 台北巿松江路一四八号十二楼之三
主权项 1.一种特别是用于二轮车辆之如车轮之移动元件之煞车方法,其特征在于一力利用至少一个摩擦机构(30)而施加到该移动元件(5),其中一压缩力被产生而沿一特定接触表面作用,藉由此力之一个预设门槛値开始,该组件之表面面积会对应地减小,但只要是煞车为必须时,其不会变成为0。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特特在于该摩擦机构(30)系可转动地被安装,使得在与该移动元件(5)接触,并在被该移动元件(5)之转动所影响时,该摩擦机构会对着该移动元件以角度位移,而造成接触表面面积之値变化,且该摩擦机构(30)会受到一个相反的弹力而提供平衡。3.一种煞车装置,尤其是用于二轮车辆者,该设施之型式系为一种包含至少一个煞车垫片可动地安装下述二位置之间:一个失效位置,其系被定位于距该如车轮之移动元件的短距离处;一个有效位置,其系于该移动元件接触处,而此设施系被提供以将每一煞车垫片由该失效位置前进到该有效位置,反之亦然;而其特征在于每个煞车垫片(30)亦被安装成可在下列二位置间转动:一个初期的煞车位置,其系平行于该动元件(5),并在该煞车之整个名义上表面与该移动元件位置;以及一个该垫片(30)对于该移动元件(5)形成一角度之位置,且在实际上小于其(垫片30之)名义上表面面积的表面面积上与该移动元件接触,而有一弹性相对机构920)迫使每一煞车垫片朝向该垫片(30)之有效位置。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煞车垫片(30)系坚固地连接到一杆(26),其配有一工作件(12)可转动地安装在煞车垫片(30)系处于一个平行于该移动元件(5)之有效位置的起始位置与一个(工作件12之)位置,其中该煞车垫片(30)与该移动元件(5)形成一个角度()的位置之间。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转动工作件(12)配有一个弹性回复手段。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回复设施包含一弹簧(20)。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回复设施包含一弹性片,尤其是包含合成橡胶材料之坚硬片。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回复设施(20)包含设施以设定施加在煞车垫片(30)之压缩力的基本値。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或8项所述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回复设施包含一弹簧(20)与经由控制机构(17)来设定该弹簧(20)之起始压缩的设施。第1与2图为分别依据本发明之设施的一透视图及一具有部份横截面之平面图,其包含一个配有控制机构之煞车头位于一个失效位置,此处煞车垫片系配置于距脚踏车车轮之轮缘一段短距离,且因而未施加煞车动作;第3与4图为本发明之前方正视图,显示该设施由一个失效位置到有效位置之转变过程;第5与6图分别为第1与2图中之设施透视图与具有部份横截面的平面图,此处该煞车头系位于煞车开始之有效位置,其中该煞车垫片系大致平行于脚踏车车轮之轮缘,并在该垫片之整个名义上表面上与该轮缘接触;以及第7与8图分别为第1-6图中之设施的透视图与具有部份横截面之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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