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复合乐器支榖脚架
摘要 一个来同时支撑一或更多个吉它之脚架,其系包括有一直立杆柱具有三个轭状物在其上方端部,和三个径向延伸的腿部被组装在一位在该脚架下方端部之毂盘上。每一个腿矿系承载有一保持元件,该保持元件系被垂直地对齐在一轭状物之下,且其系用来接纳一吉它之底部背带扣钮,同时该吉它之颈部是被接纳在该轭状物中。该脚架之摺收至一小型结构是由以下之操作来被达成:移动该直立杆柱之一管状元件进复另一管状元件中,然后,程动该二管状元件使其穿过三该腿部总成之毂盘。
申请公布号 TW276329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5.21
申请号 TW084102461 申请日期 1995.03.15
申请人 詹姆士R.汉妮士 发明人 詹姆士R.汉妮士
分类号 G10G5/00 主分类号 G10G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脚架,其系被用来同时地支撑一多数的吉它,或者是有一颈部和在其主体相对端部上具有一背带扣钮之类似乐器,该脚架系包括有:一直立元件具有一中央轴线;一基部结构用来支撑该直立元件和该中央轴线在一直立的方位上;至少为一之保持元件被构建来接纳和限制一乐器之底部背带扣钮,该保持元件系被置放在该基部结构上而位在一相对于该中央轴线为选定的角度上,且其系自该基部结构上来向外地凸出;和至少为一之囓合元件系被置放在该直立元件上和间隔相距于该基部结构之上方,该囓合元件系用来可松开地囓合一乐器之颈部,该囓合元件系被垂直地对齐该保持元件以和该保持元件一起合作来支撑一乐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架,其中,该脚架是被提供有至少为二的囓合元件和至少为二的保持元件,且该啮合元件和该保持元件是彼此垂直地相对齐。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脚架,其中,该基部结构系包括有至少为三的腿部元件以相关于该直立元件为固定等脚度间隔位置来自该直立元件上大致地径向延伸。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脚架,其中,该保持元件和该腿部元件是被构建来允许介于该保持元件和该支撑元件间之径向距离变化。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脚架,其中,该腿部元件系包括有一保持装置,该保持装置系包括有该保持元件中之一者,该保持装置系包括有一手动可松开机构以来囓合抵抗被接纳在一保持元件中之背带锁固元件之抽拉。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脚架,其中,该保持装置系进一步地包括有一锁固机构用来预防该松开机构未被授权的操作。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架,其中,该直立元件系是一杆柱总成,其系包括有一多数的元件具有上方和下方端部,该元件之一者系可伸缩地被接纳在该元件之另一者中以来在该中央轴线上滑动和来自该另一元件之上方端部上可变化的延伸;且其中该基部结构系包括有一毂盘元件可滑动地被装设在该杆柱总成之该另一元件上,和至少为三的腿部元件系以相关于该毂盘元件为相等角度间隔位置来被附接至该毂盘元件上,该腿部元件系可在介于二个位置间移动,其中在一位置上该腿部元件系自该毂盘元件上来径向向外地延伸,而在另一位置上该腿部元件系自该毂盘元件上来向下地延伸和来相对于彼此之间大致平行地延伸和平行于该中央轴线,该毂盘元件系可被附接来邻近该另一元件之下方端部,该杆柱总成之元件和该腿部元件等全部皆是大致为直线的且大致具有相同的长度,藉此,该杆柱总成之一元件系可完全地被包含在另一元件之中,且该毂盘元件系可在该另一元件上来被移动至一位置邻近该另一元件之上方端部,且该腿部元件系沿着该另一元件来被延伸,藉此,该脚架系是以一高度紧密的结构来被摺收。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脚架,其中,该杆柱总成之一和另一元件,和该另一元件和该毂盘元件等系各自在其上具有一机构用来使这些元件相互囓合在一起以在当该脚架是在一直立的结构上时来防止它们相关于该中央轴线之相对旋转,藉此以确保该囓合和保持元件之垂直相对齐。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脚架,其中,该脚架系有三个上述之囓合元件和三个上述之腿部元件,该囓合元件之每一者系是垂直地对齐于该保持元件之每一者。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脚架,其中,该毂盘元件系有一开口,该杆柱总成之另一元件系延伸通过该开口,该毂盘元件系包括有壁墙元件具有壁墙部分,其在介于其之间界定有径向向外和向下的开口通道以用来接纳该腿部元件之内部端部部分,该腿部元件之每一者系有一内部端内部分被接纳在该通道之一者中,且被可枢转地固定介于界定该通道之壁墙部之间,该壁墙元件亦是有轴承部份提供轴承表面,该轴承表面系自邻接该毂盘之该开口处来径向地延伸以和延伸通过该开口之该另一元件之外部表面相囓合。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架,其中,该杆柱总成系包括有一上方部分界定一向上开放、轴向延伸的槽坑和一多数的向上开放槽孔自该槽坑径向地延伸穿过该上方部分;且其中该脚架系包括有一多数之该囓合元件,每一囓合元件系包括有一刚固的杆柄具有一外部端部部分,该端部部分上有一囓合机构,一内部终端端部部分,和一中间部分直接地邻接该终端端部部分且是被置放在一相关于该端部部分为大致垂直的角度上,该槽孔之每一者系有一尺寸且是被构建来接纳和合适地承接该终端端部部分和该囓合元件之至少为一者之杆柄之中间部分等二者,且该槽坑是具有一尺寸和一构建来同时地接纳和合适地承接所有上述囓合元件之杆柄之终端端部部分,其中,该囓合元件之中间部分是被承座在该槽孔中;藉此,该囓合元件是可被附接在该杆柱总成之上方部分上,且选择性地该杆柄之中间部分或者是该杆柄之终端端部部分是被承坐在该槽孔之中和来径向地延伸通过该槽孔。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脚架,其中,该杆柱总成系进一步地包括有一保持元件可和该上方部分相囓合以来叠置在该槽孔之上和来保持该杆柄之中间部分或者是终端端部部分在该槽孔之中。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脚架,其中,该囓合元件之至少为一者之该囓合机构是为一轭状物,其系包括有一致为连续、刚固和环绕的骨架形成结构,该结构系包括有一固定的部分可操作地来被固定至该轭状物之杆柄之上和包括有该骨架之周围长度之一大部分,及一可移动的部分系是可在介于一第一位置和一第二位置间移动,在第一位置上时,该可移动部分系和该固定部分一起合作来完成该骨架之周围,而在该第二位置上时,该可移动部分系打开该轭状物和提供近接至该被定义在该骨架形成结构中之区间上。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脚架,其中,该结构系大致地躺置在一平面上,且其中,该可移动部分系是被可枢转地装设以用来移动离开该平面。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脚架,其中,该结构系大致地躺置在一平面上,且其中,该可移动部份系是被可枢转地装设以用来在该平面中移动,该可移动部分系由二部分所组成,该二部分之每一者系是自该可枢转装设点上来延伸。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脚架,其中,该结构系大致地躺置在一平面上,且其中,该可移动部分系是被可枢转地装置以用来移动离开该平面;该结构系包括有元件,其在当该可移动部分在该第一位置上系可伸缩地相互囓合邻接该可移动和固定部分之端部部分,该可移动部分系被装设来移动离开该固定部分,藉此以松开该相邻的端部部分和允许该可移动部分之枢转移动。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脚架,其中,该至少为一之囓合元件系进一步地包括有一锁固机构,其系用来防止该可移动部分自其第一位置上之未被授权的移动。18.一种脚架,其系用来同时地支撑一多数的乐器,该脚架系包括有一中央支撑元件具有一中央轴线;一基部结构系用来支撑该支撑元件和其之中央轴线在一直立的方位上;和一多数的囓合元件系被置放在该支撑元件上和被间隔置放在该基部结构之上方以用来可松开地囓合该被支撑之乐器之一部分;该直立元件系为一杆柱总成包含有一多数的元件具有上方和下方端部,该元件中之一者系是可伸缩地来被接纳在该元件之另一者中以在该中央轴线上滑动和自另一元件之上方端部上可变化的延伸;且该基部结构系包括有一毂盘元件可滑动地被装设在该杆柱总成之另一元件上,和至少为三之腿部元件系以相关于该毂盘元件为相同角度的间隔位置来被附接至该毂盘元件上,该腿部元件系可移动介于二位置之间,在前者,该腿部元件系自该毂盘元件上来向下地延伸且系大致地平行于彼此之间和该中央轴线,且该毂盘元件系可附接地邻近另一元件之下方端部,该杆柱总成和该腿部元件等是全部为长条状且是大致有相同的长度,藉此,该杆柱总成之第一元件是可被充分地包含在另一元件中,且藉此,该毂盘元件是可在另一元件上来被移动至一位置邻近另一元件之上方端部,其中,该腿部元件系延伸着该另一元件来延伸,藉此,该脚架是被摺收在一高度紧密的结构。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脚架,其中,该毂盘元件系有一开口,在此,该杆柱总成之另一元件系延伸穿过该开口,且该觳盘元件系包括有壁墙元件具有壁墙部分,其在介于其之间来界定径向向外和向下的开放沟槽以用来接纳该腿部元件之内部端部部分,该腿部元件之每一者系有一内部端部部分被接纳在该沟槽之一者中和可枢转地被固定介于界定该沟槽之壁墙之间,该壁墙元件亦具有轴承部分提供轴承表面,该轴承表面系自邻接该毂盘之开口处来径向地延伸以和延伸穿过该开口之另一元件之外部表面相囓合。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脚架,其中,该杆柱总成系包括有一上方部分界定一向上开放、轴向延伸的槽坑和一多数之向上开放槽孔自该槽坑来径向地延伸穿过该上方部分;且其中,该囓合元件之每一者系包括有一刚固杆柄具有一外方端部部分,该端部部分上有一囓合机构,一内部终端端部部分,和一中间部分直接地邻接该终端端部部分且是被置放在一相关于该端部部分大致为垂直的角度上,该槽孔之每一者系有一尺寸和一构造来接纳和合适地承接该终端端部部分和该囓合元件中之至少为一者之杆柄之中间部分等二者,且该槽坑是具有一尺寸和一构造来同时地接纳和合适地承接所有上述囓合元件之杆柄之终端端部部分,其中,该囓合元件之中间部分是被承座在该槽孔中;藉此,该囓合元件是可被附接在该杆柱总成之上方部分上,且选择性地该杆柄之中间部分或者是该杆柄之终端端部部分是被承坐在该槽孔之中和来径向地延伸通过该槽孔。图示简单说明:图说之图式1系为一实施本发明之一乐器脚架之立体视图,其系显示在一直立位置上来同时地支撑三支吉它或相似的乐器;图式2系为一部分立体视图,其是以图式1之放大尺寸来被绘制,其显示该中央支撑杆柱和二个乐器囓合轭状物之上方部分,该轭状物之一者和该止动盖子是以分解的关系来被绘制,而另一轭状物系被显示来开始被组装在该杆柱之头部中;图式3系为一沿着图式1之线3-3所取下之部分剖面视图;图式4系为图式1之该脚架之一部分底视图;图式5系为图式1之该脚架之一立体视图在摺收的构造,且其是以图式1之尺寸来被绘制;图式6系为该包含在一箱子(以假想线表示)中之被摺收的脚架,该止动盖子之一部分系是被剖去以显示其底下元件之关系;图式7系为一沿着图式1之线7-7所取下之剖面视图,其是以一放大尺寸来被绘制;图式8系为一沿着图式1之线8-8所取下之部分剖面视图,其是以一自图式1为放大的尺寸来被绘制,该图式显示一吉它主体的底部部分,其是被置放以将其之背带锁固配件插入至该被包含在该脚架腿部之囓合装置中;图式9是为该被说明在图式8中之腿部之一部分平面视图,其部分被剖去以显示在其底下之特色;图式10是为一部分立体视图,其显示图式1之该脚架之轭状物中之一者,该轭状物系包含有一可移动部分,该可移动部分是以实线来显示其在被关闭的位置和在该固定元件之平面上,而以假想线来表示其在被枢转之打开位置;图式11是为图式10之该轭状物之一部分侧面正视图,在此,该轭状物是被装设在该脚架杆状物之头部中;图式12和13系各自为一第二种形式轭状物之部分平面和侧面正视图,该轭状物再度地系包括有二个部分,其中,其是以图式12中之实线来表示该可移动部分在关闭的位置上,而其之打开位置是以假想线来被表示;图式14是为先前二视图之该轭状物之一分解立体视图,其是以一缩小尺寸来被绘制;图式15和16是为沿着图式13之线15-15所取下之剖面视图,其显该轭状物之可移动部分之毂盘部分在完全关闭和完全打开之位置;图式17系为一第三种形式之轭状物之部分立体视图,其系有部分被剖去以显示在其以下之特色,该轭状物之可移动部分再度地是以实线来表示其之关闭位置,和以虚线来表示其之打开位置;及图式18是为沿着图式17之线18-18所取下之一剖面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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