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种场发射机构投影装置,用以将场发射机构影像投影在一表面上,包含:一电路用以回应输入讯号以产生场发射机构显示讯号;第一场发射机构回应该显示讯号用以显示影像;和投影机构用以将该影像投影在该表面上。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一场发射机构显示单色影像。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进一步包含同步彩色轮,且其中该第一场发射机构显示单色影像。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进一步包含第二和第三场发射机构,其中该第一场发射机构显示红色影像,第二场发射机构显示绿色影像,和第三场发射机构显示蓝色影像。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而该透镜系统投影红,绿,和蓝影像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场发射机构上。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一场发射机构显示彩色影像。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1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第一场发射机构之阴极之每个图素分割成第一,第二和第三个别次图素,第一次图素激能该图素之红磷光,第二次图素激能该图素之蓝磷光,和第三次图素激能该图素之绿磷光。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1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进一步包含第二和第三场发射机构,其中第一,第二,和第三场发射机构显示单色影像。1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具有红色第一透镜,蓝色第二透镜,和绿色第三透镜用以投影单色影像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场发射机构。15. 一种将场发射机构影像投影在一表面之方法,包含之步骤为:藉由激能红,绿,或蓝次图素而显示彩色影像在场发射机构上;和将影像投影在分离之表面上。1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影像经由使用透镜系统而投影在该表面上。17. 一种将场发射机构影像投影在一表面之方法,包含之步骤为:显示单色影像在场发射机构上;和将影像投影在该表面上。1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影像经由使用透镜系统而投影在该表面上。19. 一种投影影像之方法,包含之步骤为:显示单色影像在场发射机构上;经由彩色轮投影该影像;和将该影像投影在与该机构分离之表面上。2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影像经由使用透镜系统而投影在该表面上。21. 一种将场发射机构影像投影在一表面之方法,包含之步骤为:在第一场发射机构上显示红色影像,在第二场发射机构上显示绿色影像,和在第三场发射机构上显示蓝色影像;和将该影像投影在该表面上。2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影像经由使用透镜系统而投影在该表面上。23. 一种将场发射机构影像投影在一表面之方法,包含之步骤为:显示彩色影像在场发射机构上;和将影像投影在该表面上。2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影像经由使用透镜系统而投影在该表面上。25. 一种场发射机构投影装置用以将三维影像投影在单一表面上,包含:电路回应输入讯号用以产生第一和第二场发射机构显示讯号,该第一和第二讯号提供需用于三维显示影像之一半资讯;第一和第二场发射机构分别回应该第一和第二讯号用以显示第一和第二影像;和投影机构用以同心的投影该影像在该单一表面上;其中该三维影像产生在该单一表面上。2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2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装置,其中第一和第二场发射机构包含多数之阴极和显示至少一影像之单一阳极。2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一场发射机构包含多数之阴极和显示至少一影像之单一阳极。2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第一,第二,和第三场发射机构包含多数之阴极和显示至少一影像之单一阳极。图示简单说明:图1为习知技艺之标准投影系统:图2为可与电脑成界面连接之习知技艺之投影系统;图3为FED投影系统之第一实施例;图4为习知技艺具有彩色条纹之场发射显示之一部份之横截面图;图5为习知技艺具有单一磷光层之场发射显示之一部份之横截面图;图6为FED投影系统之第二实施例;图7为图6之彩色轮之前视图;图8为FED投影系统之第三和第四实施例;图9为FED投影系统之第五实施例;图10为在习知技艺中,具有依照第六实施例之次图素之场发射显示之一部份之横截面图;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