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多媒体场发射装置投影系统
摘要 一种投影系统,其使用场发射机构10构成。单一单色FED10可和投影系统电子40和透镜20一起使用以产生单色图像在萤幕30上。此外,单一单色FED10可经由彩色轮150投影适当影像以产生一彩色影像,该彩色影像由透镜20投影在一分离表面30上。在另一实施例中,投影红色影像之第一LED10,投影缘色影像之第二FED10,投影蓝色影像之第三LED1,和三个清晰的聚焦透镜20产生全彩影像在萤幕30上。在此型态中,如果三个透镜20为红,缘和蓝色,则三个FED10仅需要呈现每个颜色之黑,灰,和白影像资料。FED投影系统亦可使用彩色FED10和清晰聚焦透镜20以在萤幕30上产生全彩影像。全彩FED10可藉由使用由其阴极80所激能之红,缘,和蓝磷光条纹90以产生其彩色影像,该阴极80由全图素或次图素160构成。在另一实施例中,FED投影系统提供三维显示影像在萤幕30上。使用FED10可使投影系统具有较低之功率耗损,可靠的电子应用,消耗较少之空间,和提供多媒体讯号50之界面。
申请公布号 TW278307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6.11
申请号 TW084112461 申请日期 1995.11.23
申请人 德州仪器公司 发明人 皮查尔;何瑞特
分类号 H04N5/74 主分类号 H04N5/7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中曾 台北巿敦化南路一段二四五号八楼
主权项 1. 一种场发射机构投影装置,用以将场发射机构影像投影在一表面上,包含:一电路用以回应输入讯号以产生场发射机构显示讯号;第一场发射机构回应该显示讯号用以显示影像;和投影机构用以将该影像投影在该表面上。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一场发射机构显示单色影像。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进一步包含同步彩色轮,且其中该第一场发射机构显示单色影像。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进一步包含第二和第三场发射机构,其中该第一场发射机构显示红色影像,第二场发射机构显示绿色影像,和第三场发射机构显示蓝色影像。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而该透镜系统投影红,绿,和蓝影像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场发射机构上。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一场发射机构显示彩色影像。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1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第一场发射机构之阴极之每个图素分割成第一,第二和第三个别次图素,第一次图素激能该图素之红磷光,第二次图素激能该图素之蓝磷光,和第三次图素激能该图素之绿磷光。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1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进一步包含第二和第三场发射机构,其中第一,第二,和第三场发射机构显示单色影像。1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具有红色第一透镜,蓝色第二透镜,和绿色第三透镜用以投影单色影像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场发射机构。15. 一种将场发射机构影像投影在一表面之方法,包含之步骤为:藉由激能红,绿,或蓝次图素而显示彩色影像在场发射机构上;和将影像投影在分离之表面上。1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影像经由使用透镜系统而投影在该表面上。17. 一种将场发射机构影像投影在一表面之方法,包含之步骤为:显示单色影像在场发射机构上;和将影像投影在该表面上。1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影像经由使用透镜系统而投影在该表面上。19. 一种投影影像之方法,包含之步骤为:显示单色影像在场发射机构上;经由彩色轮投影该影像;和将该影像投影在与该机构分离之表面上。2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影像经由使用透镜系统而投影在该表面上。21. 一种将场发射机构影像投影在一表面之方法,包含之步骤为:在第一场发射机构上显示红色影像,在第二场发射机构上显示绿色影像,和在第三场发射机构上显示蓝色影像;和将该影像投影在该表面上。2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影像经由使用透镜系统而投影在该表面上。23. 一种将场发射机构影像投影在一表面之方法,包含之步骤为:显示彩色影像在场发射机构上;和将影像投影在该表面上。2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影像经由使用透镜系统而投影在该表面上。25. 一种场发射机构投影装置用以将三维影像投影在单一表面上,包含:电路回应输入讯号用以产生第一和第二场发射机构显示讯号,该第一和第二讯号提供需用于三维显示影像之一半资讯;第一和第二场发射机构分别回应该第一和第二讯号用以显示第一和第二影像;和投影机构用以同心的投影该影像在该单一表面上;其中该三维影像产生在该单一表面上。2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投影机构包含透镜系统。2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装置,其中第一和第二场发射机构包含多数之阴极和显示至少一影像之单一阳极。2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一场发射机构包含多数之阴极和显示至少一影像之单一阳极。2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第一,第二,和第三场发射机构包含多数之阴极和显示至少一影像之单一阳极。图示简单说明:图1为习知技艺之标准投影系统:图2为可与电脑成界面连接之习知技艺之投影系统;图3为FED投影系统之第一实施例;图4为习知技艺具有彩色条纹之场发射显示之一部份之横截面图;图5为习知技艺具有单一磷光层之场发射显示之一部份之横截面图;图6为FED投影系统之第二实施例;图7为图6之彩色轮之前视图;图8为FED投影系统之第三和第四实施例;图9为FED投影系统之第五实施例;图10为在习知技艺中,具有依照第六实施例之次图素之场发射显示之一部份之横截面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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